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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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简称“离休证”,为了表彰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国务院于1982年4月作出规定,老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后,国务院委托离休干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授予由国务院统一制发的《老干部离休荣誉证》。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是是国家发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已退出工作岗位的老同志的一种荣誉证书,是按有关规定在退出工作后享受离休待遇的凭证。离休证为本式。封面为证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下有“国务院制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