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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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鲁


(1914~1986年)

李东鲁,原名李宗福,代名志夫,山东淄博市人。青年时在原籍当小学教师,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家乡参加抗日武装,民国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博山县委书记、工委书记。全国解放后调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1955年任中共新成区委副书记、书记。1959年调任中共黄浦区委书记。

李东鲁来区后分管财贸工作,为了提高商业服务质量,即下基层蹲点,总结了北号五味斋(今人民饭店)和三号服务员桑钟焙的先进服务经验,并进行推广。1960年11月中旬,带领干部去崇明慰问围垦战士,正赶上要在大潮前合龙大坝,就带头跳入江水中,和围垦战士一起奋战3个多小时,使大坝如期合龙。1961年,蔬菜供应紧张,霉烂变质严重,即带领有关干部到与黄浦区挂钩的观音公社搞调查研究,查清原因,提出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等措施,使供应状况有所好转。同年,要求饮食业清理财产和仓库,结果发现一大批被遗忘的食物原料和用具,因而经常告诫基层干部要学会勤俭过日子。

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2年恢复工作。1978年针对当时社会上突出的问题,向区委提出要以抓“房子、孩子、篮子、案子”为工作重点,解决好突出困难户住房,做好副食品供应工作,解决回沪知青工作安排,复查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他两次去房地局蹲点,解决了三百余户大龄青年结婚和突出困难户的住房。带领有关于部在凌晨四时去菜场当“营业员”,了解实际,改进工作,缓解群众买菜难。又去广东街道搞调查研究,开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合作社,解决回沪知青就业问题,得到群众好评。1980年,带领有关干部三次去浦东康家宅,1984年四次去潍坊新村,听取居民意见,实地解决新建住宅区居民的走路难、买东西难问题。

李东鲁长期兼任区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受到南京军区通令嘉奖。由他倡导的南京路民兵、共青团、青年为民服务日,自1982年开展以来,每月20日上街为民服务已形成制度,广受社会赞扬。

生活俭朴,常年布衣布履,粗茶淡饭。1970年5月,将补发的3730元工资,全部作党费上缴。

1983年下半年退居二线,任区委顾问,热情地对新班子传帮带,作风民主,平易近人,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986年因患癌症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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