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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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和




财政部驻青海副监察专员【题像】


1975年12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1月任财政部驻青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助理,2005年9月任副监察专员,负责主持青海专员办全面工作。

清朝时期起义领袖


李永和(?--1862) 即李短鞑。清云南昭通人。1859年,在昭通牛皮寨与蓝大顺(即蓝朝鼎),蓝二顺(即蓝朝柱)等结盟起义。进入四川,连克筠连、高县等地。次年,占自贡盐场,声势始盛。遂以川南为基地,活动于岷江西岸,聚众达三十余万。1861年清廷派湖南巡抚骆秉章率湘军万余人入川镇压。他与蓝大顺等分三路迎战,所部以青神为中心,人多地广,成为起义军主力。后以蓝大顺败走,遭清军全力进攻,大小二十余战,起义军大败。1862年在八角寨被捕牺牲。

原甘肃省军区副司令员


李永和,男,汉族,1919年9月出生于荣成市城西镇兰家庄村。曾任甘肃省军区副司令员。

1938年,当抗日烽火在胶东燃起时,李永和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到对敌斗争中去,先后担任荣成保卫队通信员、班长等职。在与日伪军斗争中,他表现出了对革命事业的赤胆忠心。

抗日战争

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1940年1月,李永和所在的保卫队编入了荣成抗日大队第五区中队,他先后担任班长、排长,并于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来,李永和调任胶东军区东海军分区8营排长,17团3营副连长,胶东军区北海军分区独立团2营连长 。 他参加了胶东反投降战役和反“扫荡”战斗。在残酷的战斗中,李永和机智勇敢,英勇杀敌,政治觉悟和战斗经验不断提高,很快成为八路军营级指挥员。1944年9月,在牟平沙子战斗中,因敌机轰炸、扫射,李永和负伤,右手失去了三个手指,前额左面受枪伤,右耳出现听力障碍,被评为二等甲级残废。

抗日战争胜利

抗日战争胜利后,李永和带着伤病又勇敢地投入到解放战争中去。先后担任山东军区警备第4旅9团、6师9团、27师81团作战参谋。1947年8月,李永和任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27师81团副参谋长、参谋长。随部队参加了孟良崮、南麻、临朐、胶河等战役战斗。又两次负伤,两次立功受奖,被评为胶东军区优秀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李永和任华东军区警备第6旅18团副团长,同年10月任步兵100师300团团长。1953年1月,李永和任山东军区司令部通讯处副处长。1955年9月,他任济南军区工程兵建筑处处长。1956年5月,他任济南军区工程兵国防建筑部副部长。1959年9月,李永和任济南军区守备26师副师长。1963年6月,他任68军工区主任。1966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为加强国防建设,李永和任兰州军区第二工区主任。他带领济南军区工程兵部队,远赴大西北,在戈壁滩秘密地为国防战备、为发展“两弹一星”紧张地进行国防施工,圆满地完成了军委赋予的任务,受到了总部的通令嘉奖。1969年9月,李永和任甘肃省军区副司令员。

由于战争年代的艰苦环境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辛勤操劳,李永和身患多种疾病,于1980年离职休养,来到了济南军区干休二所。1999年9月,李永和因病逝世。

李永和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

红军烈士


李永和(1913-1937),又名李角王,福建省龙岩县铁山乡人。1928年参加秘密农会,任儿童团长。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12月后转到东方游击队开辟游击区,任东南路游击队队长。1934年4月,东南路游击队与东肖区游击队合并,成立县游击大队,任副大队长,与红八团一道活动于漳龙公路沿线。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5月,担任由龙岩游击队第一大队改编的龙岩独立营营长。1936年1月,闽西南红军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西南抗日讨蒋军,先后编为六个支队,李永和担任第二支队支队长。1937年3月,闽西南红军游击队按照中央指示,与国民党政府谈判联合抗日。国民党军背信弃义,袭击正在集结的红军游击队,李永和在战斗中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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