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丽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商贸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受市政府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政策,经审定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制订工商贸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五)参与全市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研究、规划工商领域投资、布局的政策意见,制定公布工商领域投资导向目录;负责限上和涉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技改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参与研究工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协调外贸货运和工商贸的重要会展活动;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商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合理布局、培育、建设全市商业网点,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制订重要商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调控;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负责"菜篮子工程"在商贸流通领域的管理;负责商品猪基地建设及生猪屠宰定点行业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负责全市拍卖业、典当业、旧货流通等行业管理;指导和联系商贸流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培训、引进商贸流通行业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指导广告业发展。

(九)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与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市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市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工商企业技术改造的招投标工作;负责能源利用监测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工作;指导和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起草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经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质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中小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

(十二)负责工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检查和考核市直工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负责协调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一)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与外地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协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协调丽水到外地和外地在丽水的国内招商引资活动。

(三)负责外地来本市设立办事机构和本市企事业单位到市外(境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联络、服务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和市领导对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出访的组织、联络与服务工作。

(五)承担市招商引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督查、政务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财会、会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资源能源处

监测研究提出工业循环经济、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参与制定市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示范工程、产品(设备)、技术的规划管理和推广应用;指导并推广清洁生产工作,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市电力行业运行状况,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电价政策,指导节约用电;指导农村用电工作。

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外事等工作;协助委领导做好委内党建、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政工等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经贸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综合处(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负责编制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全市经贸系统调研的组织工作。

中小企业处(行业安全监察处)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综合指导工作;指导全市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企业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工业生产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小企业创业辅导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检查和考核市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规范船舶建造市场;负责协调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招商处

提出全市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工作计划及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对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重大项目个案进行基础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初步方案;负责指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引资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运用各种媒介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和投资环境的推荐说明与信息发布工作;依托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力量,做好各项招商引资活动的牵头、组织、服务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招商代理、网站招商的选择和管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服务、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承办市招商引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投资规划处(技术改造处、技术进步处)

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负责协调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促进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工业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核准工作;负责国家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项目的申报、督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并督促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协调、研究民营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并提出相关指导、扶持的建议和措施;负责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确认和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的招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负责组织全市技术创新项目实施,组织全市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联合协作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和协调企业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培育和管理工作;推进以产业和行业关键和共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市场运行调节处

贯彻实施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以及有关法规和规章;监测、分析全市贸易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流通现代化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省级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有关全市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推广先进流通技术;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肉类、食糖等国家储备的收储、投放、轮换等相关工作;负责屠宰行业管理和省级商品猪基地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国内展览、广告、再生资源回收、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做好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按照国家酒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协调酒类产销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贯彻实施内贸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贸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养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商贸流通规划。 2、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主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研究提出内贸行业发展规划和提出全市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提出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有关政策建议。 3、参与内贸行业体制改革。研究和指导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工作。 4、抓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工作,加强行业的宏观协调。 5、具体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卸)管理和旧机动车的流通工作。 6、负责化学危险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生猪屠宰点的行业管理工作,做好商品猪基地建设。 8、指导规范全市会展业的发展。 9、指导规范全市拍卖、广告业、典当业、旧货市场的指导与管理。 10、负责民爆产品流通管理工作。 11、提出行业企业基建和技改项目的初审意见,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参与协助相关工作园区的管理工作。 12、提出行业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的初审意见,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13、指导和联系贸易系统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14、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协作处

一、承担全市开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的职能。主要 是研究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与外地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协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协调丽水到外地、外地在丽水的国内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活动;二、负责外地来本市设立办事机构和本市企事业单位到市外(境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联络,服务工作;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和市领导对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出访的组织、联络与服务工作;四、负责全市协作系统的组织指导,以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


丽水市继光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