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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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提出发展全区交通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区公路和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管理。

(四)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五)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作。

(六)负责对外交通经济交往,引进资金、智力工作,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范围内公路运输、水上运输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八)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文秘、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提案、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房产、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岗位培训、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和局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

二、工程科

负责制定区交通建设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理、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和定额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年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拨款建议;管理交通环境保护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运管法制科

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提出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协调全区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参与重大以上公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