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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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能


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规章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区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加强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和完善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三)制定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管理和指导所属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的设施建设,指导社区和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和技术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区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的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按规定权限申报和组织实施全区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计划和项目。

(五)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抓好各门类重点作品的创作,管理文化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六)负责全区文化产业统计,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七)管理和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研究分析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改革方案和重大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查处违反宣传纪律的行为和宣传事故。

(八)指导本辖区内国有电影企业改革;协助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做好本地电影专项资金的上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放开社区和农村电影市场,用高新技术建立社区和农村电影数字放映网;负责对本辖区内电影计算机统计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对本辖区电影数据统计的指导、监督工作。

(九)负责区内出版的公开发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和区内申请出版图书型内部资料(除党史类、史志类、宗教类、外宣类、法律法规类以外)的管理。

(十)联系和指导本辖区内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开展业务活动。

(十一)负责本辖区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工作、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本辖区内(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除外)不可移动文物的宣传、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承担本辖区内(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除外)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莲都区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文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修订适合本区开展农村、社区群众体育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四)负责区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社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五)组织、指导农村群众体育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教育,培训农村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

(六)协助市局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和我区参加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专业性文稿的把关、综合性信息的报道;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事务;负责机关财务和综合统计;负责机关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党务,承担局机关及本系统内的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工会、妇委会、共青团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及群众文化、少儿文化的发展规划,制订年度文化工作及大型活动实施意见;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村落文化等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区文化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指导全区文化馆、文化广电中心站的群文业务及文化艺术专业培训工作;负责文化、电影等专业性文稿的起草以及信息报道。负责做好本区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以外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管理、宣传与保护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区的调查、推荐、申报工作。

(三)广电产业科

研究和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广播影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设备选型和配制以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组织实施全区的广播影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广电中心站的线务和机务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广电网络的播出安全和施工安全;负责广电网络的专业性文稿起草和信息报道。

(四)新闻出版科

负责莲都区出版图书型内部资料的审批;负责莲都区打字、复印企业设立的审批;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行政(行业)管理,依据法规管理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播出的审核;组织全区广播电视作品奖的审核、评选、报批工作。

(五)群众体育科

研究制订全区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组织、指导农村群众体育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教育,培训农村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协助市局负责在我区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和我区参加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