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领导班子


书记:倪志铭(市委常委)副书记:罗康升(监察局局长)、梁细华、刘征兵

常委:肖绵章(监察局副局长)、张晚林、毛佩其、阳克之、罗志高

单位简介


中共涟源市纪委成立于1952年12月,涟源市纪委与涟源市监察局于1993年4月合署办公。该委局在上级纪委监察局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格纠风治乱,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到位和政令畅通,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职责


市纪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娄底市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和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有关规章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办事处纪委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和任免意见,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中纪委、省纪委、娄底市纪委和市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4980347


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了解机关全面工作情况,负责常委会、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领导重要活动的有关事务;负责文秘、信息综合、案件管理、微机网络管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协调机关各室有关工作。
负责收集、综合、研究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市监察局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以市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以市监察局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工作或与市直各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办理涉及行政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
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心任务,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完成省纪委和娄底市纪委下达的调研课题;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编发《涟源纪检监察》;起草、修改或解释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对已颁布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室进行纪检监察法规教育;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参与拟定有关行政法规的工作。


信访室电话:4981121


负责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督促、催办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应解决的重要的信访问题;核查部门举报线索,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简单的案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纠风室电话:4980253


负责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娄底市纠风办和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制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对全市纠风工作开展调查、检查,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建议;总结推广纠风工作经验和典型,查办各级领导批示的典型问题和案件;负责恶性涉农事件的调查及其工作的指导、协调。承担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宣传教育室电话:4980253


负责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勤政廉政教育;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室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及有关的组织工作和电化教育工作;负责中央、省和娄底市有关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录像带)的组稿和征订发行工作。


案件审理室电话:4980604


负责本机关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审理,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下级有不同意见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的复查、复议或咨询;受理对市纪委批准的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受理对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所作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承担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案件检查一室电话:4980595


负责联系乡镇办事处,加强对上述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负责承办上述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经市纪委常委会确定的基层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调查,并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立案检查;负责对上述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案件检查二室电话:4980279


负责联系乡镇办事处,加强对上述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负责承办上述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经市纪委常委会确定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调查,并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立案检查;负责对上述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案件检查三室电话:4981078


负责联系市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上述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负责承办上述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经市纪委常委会确定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调查,并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立案检查;负责对上述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室电话:4980414


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综合和掌握乡镇办事处、市直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娄底市委、市政府及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并综合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对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综合性考核和专门性考核;对违纪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建议;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情况。


干部人事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公室?电话:4980414


对乡镇办事处纪委成员和监察室主任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任免意见;归口办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前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有关室对反映市纪委、市监察局管理范围内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了解;负责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
负责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并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对派驻机构进行经常性的工作督查和工作考核,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工作请示、汇报,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察局述职。


执法监察室电话:4980745


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提出开展执法监察的项目和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参与对执行财务纪律的执法检查和重点项目财务专项清理,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有关行政监察活动;负责对重大责任事故的查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行政效能监察室电话:4980766


负责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及行政效能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交办的效能监察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失职案件的调查等工作。

单位地址


监督投诉电话:4980347

传真:4980381

地址:涟源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