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成建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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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建筑奖


"梁思成建筑奖"是授予我国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奖。该奖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和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和成绩的杰出建筑师。自2001年起,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每位梁思成建筑奖获得的人员,将从《梁思成奖励基金》中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得梁思成建筑提名奖的人员,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梁思成建筑奖简介


奖项名称: 梁思成建筑奖

创办时间: 2001

主办单位: 建设部

人物简介


梁思成,男,广东省新会人,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和建筑教育家。毕生从事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和建筑教育事业。系统地调查、整理、研究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和理论,是这一学科的开拓者和奠基者。曾参加人民英雄纪念碑等设计,是新中国首都城市规划工作的推动者,建国以来几项重大设计方案的主持者。是新中国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的顾问。

奖项设立目的


希望通过"梁思成建筑奖"的设立,激发我国建筑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努力繁荣建筑创作,为提高我国建筑设计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梁思成建筑奖评定方案


《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规定,“梁思成建筑奖”的被提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其建筑设计代表作品能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其建筑设计代表作品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上获过重要奖项;被提名者在建筑理论上应有所建树,并有广泛的影响,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根据规定,该奖项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与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然后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后由建设部审定委员会审定;颁奖、表彰工作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广大建筑师的创新精神,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我国建筑设计和城乡建设的总体水平,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决定利用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的经费结余,建立永久性奖励基金。该基金以我国近代著名的建筑家和教育家梁思成先生命名,同时设立“梁思成建筑奖”,以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和成绩的杰出建筑师。

第二条“梁思成建筑奖”是授予我国建筑师的最高荣誉奖。2000年进行了首届的评选和颁奖。自2001年起,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设梁思成建筑奖2名,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每位梁思成建筑奖获得的人员,将从《梁思成奖励基金》中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获得梁思成建筑提名奖的人员,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第三条“梁思成建筑奖”的被提名者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在中国大陆从事建筑创作满20周年。

第四条 申请梁思成建筑奖人员还应具有下列条件,方具备申报资格:

(一)建筑设计代表作品能得到普遍认可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对同一时期的建筑设计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二)建筑设计代表作品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上获过重要奖项;

(三)在建筑理论上有所建树,并有广泛的影响,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第五条 该奖项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与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然后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后由建设部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要求和相应的条件,在评选当年的8月31日以前,由中国建筑学会在《中国建设报》和《全国建设信息网》发布信息。个人根据本条第(二)项的所述条件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中国建筑学会。而后由中国建筑学会组成的梁思成建筑奖专家提名委员会对已申报的及符合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条件而未申报的专家统一进行提名推荐(被提名者应获得专家提名委员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认可〕,被提名数额可为获梁思成建筑奖人数的2至4倍。

(二)获得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者应填报梁思成建筑奖申报表(一式十五份,附后),并提供个人作品资料(一份),经所在单位审定同意后,报中国建筑学会。个人直接申报,也应按此办理。

(三)梁思成建筑奖专家评选委员会对被提名者进行全面评议,并根据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的获奖者名单及其顺序,推荐出梁思成建筑奖两名和梁思成建筑提名奖2至4名(被推荐者应获得专家评选委员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认可),报建设部审定委员会审定。

第六条 梁思成建筑奖专家提名委员会由中国建筑学会依据建筑领域的动态专家库进行抽取组成,该委员会应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委员应为正教授级职称并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应考虑专家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原则上不应成为被提名者。提名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13人。

梁思成建筑奖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建设部有关司局、中国建筑学会和建筑界的资深专家组成。该委员会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公正性。委员一般为13人。被梁思成建筑奖专家提名委员会提名的人员不能参加专家评选委员会。 梁思成建筑奖审定委员会由建设部分管部长、有关司局领导和中国建筑学会负责人及建筑界代表组成。原则上审定委员会的委员不兼任专家评选委员会的委员。

第七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细致,保证其高标准和严要求。

第八条 每次“梁思成建筑奖” 的颁发、表彰工作,应安排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建设部重大活动或中国建筑学会组织的学术年会中进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梁思成基金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建设部

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 梁思成基金是国家为表彰、奖励在建筑设计创作中取得重大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建筑师而设立的专项奖励基金;设立梁思成基金的同时,设立“梁思成建筑奖”。

第二条 梁思成基金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有关财务制度。“梁思成建筑奖”由建设部组织评选、颁发。

第三条 梁思成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工作由建设部综合财务司负责。

第四条 “梁思成建筑奖”的评选管理工作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具体负责。

第五条 为了保证“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的科学、公开、公正,成立“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其负责评选事宜,具体评选办法由建设部另行制定。

二、资金来源

第六条 梁思成基金首期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际建筑师协会第20届大会结转经费7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0万元作为以后年度本金。

第七条 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扩大和补充:

(一)国内热心于发展中国建筑设计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捐赠;

(二)国际或港、澳、台地区友好团体、机构或个人的捐赠;

(三)其他来源。

第八条 梁思成基金本金增加时,报财政部备案。

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原则上不能动用;如确需使用,建设部应商财政部同意。

第十条 首届“梁思成建筑奖”使用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奖励建国50年来对我国建筑设计的发展和在建筑设计创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10名以内的建筑师,每人10万元。

第十一条 从2001年起,每年将本金获得的利息……收益作为当年“梁思成建筑奖”的奖金及“梁思成建筑奖评选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评选经费,余额结转下年滚存使用。每年奖金的额度和评选工作经费预算需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梁思成基金的本金必须专户存入国家银行或以购买国库券……低风险方式进行运作,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第十三条 梁思成基金单独核算,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附则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梁思成建筑奖”奖金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商财政部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历届获奖情况


首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名单

齐康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

莫伯治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赵冬日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关肇邺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魏敦山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张锦秋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何镜堂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张开济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吴良镛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第二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名单

获奖者马国馨、彭一刚,

第三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名单

程泰宁,刘力、刘克良获提名奖。

第四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名单

授予王小东、崔恺第四届“梁思成建筑奖”,授予柴裴义、黄星元第四届“梁思成建筑提名奖”。

第五届“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名单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柴裴义、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顾问总建筑师黄星元等荣获“第五届梁思成建筑奖”;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总建筑师黄锡璆荣获“第五届梁思成建筑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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