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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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准备工作的通知


辽学位办[2010]6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实施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将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即时注册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管理,按时、准确完成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上报数据做到信息客观真实、完整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细化程序,认真做好2010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准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即时注册工作流程,准确把握关键环节,进行学历注册前,认真维护在校生的学籍信息,确保学历数据与学籍数据的完全一致,顺利完成即时注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数据项目、工作要求见附件1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为保证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工作中应注意把握的关键问题及我办的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实施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工作主体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即今年起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学历注册数据;

2.各单位应确保在6月1日前完成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数据准备工作,即通过平台预计毕业生模块的相关功能进行数据的校验、核对工作,修改不一致数据,同时按照原工作要求需报省里备案的学籍变动信息,须在平台上提交更改信息申请,并向我厅研究生教育处提供校发文件、合法性证明材料及研究生学籍学历信息变更审核表(见附件2)进行审核备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务于6月1日至6月10日之间上传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学历注册数据进行预注册;

4. 毕业证书上填写的发证日期应当与电子注册的毕业日期一致,毕业日期之前上传数据可以在平台内部修改或撤销,毕业日期当天对外提供查询后,一般不得修改;

5. 平台上无录取数据的毕业生,无法通过平台上报学历注册数据。请相关单位尽早联系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将录取数据补报至教育部学生司;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测试平台现已开通,请各单位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7.请各单位将各单位联系人员信息表(附件3)于5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我办,电话(传真)略。

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请各单位要及早部署,特殊情况要与有关部门及我办及时协调、沟通,确保研究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doc

2.辽宁省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审核表.doc

3.各单位联系人员信息表.xls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