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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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国家图书馆


根据公共法于1965年10月5日设立的列支敦士登国家图书馆为一独立实体。作为小国的专门机构,国家图书馆具有三重含义,既是国家图书馆,又是科学图书馆,也是公共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它尽量收集和保存列支敦士登的文献,并最大限度地提供使用。法定保存缴送本的地位使境内出版商呈缴每本出版物,这构成了基本馆藏。每年通过刊行《列支敦士登书目》,使国家文献得到充分利用。同时该馆是国际图联和欧洲研究图书馆协议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