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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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林业局




简介


临猗县林业局属行政机关,有人员12名,其中行政人员11名,司机1名。

下设林业工作站,林政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种苗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国营苗圃,属事业单位,各乡(镇、区)各设一名林业员,共计56人。

机构职能


(1)研究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规划。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程;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林业资源;组织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林业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林业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和审核。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报工作。

(6)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林业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报批全县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办 公 室主 任、林业工作站站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政管理站、种 苗 站、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国营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