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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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卫生局




简介


临猗县卫生局下设医疗卫生机构654个,其中县直单位8个:县医院、县二院、中医院、防疫站、妇幼站、眼科医院、红会康复医院、器修站;乡镇(区)卫生院16个,卫生院分院4个,村级卫生所373个,厂矿、学校卫生室12个,社会办医4个,个体行医诊所237个。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医务人员1900余名,其中获得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602人,初级职称560人、取得乡村从业医师资格721人。

机构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卫生工作利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法规;制订各项医疗卫生技术标准,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县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

(三)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和保健规划,组织对重人疾病的综合防治。指导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五)研究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县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申报、审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执行;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组织临床医学研究;按有关规定,管理全县卫生事业经费。

(六)拟定全县医学人才、重点学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中等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并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掌握直属单位医学科技发展动态。

(七)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与管理工作。

(八)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实施人事劳资管理;负责全行业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干部实施管理。

(九)组织,指导协调我县与世界卫生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中医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认证,审批、核发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推行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十一)承担县地方病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执法,食品卫生,医疗仪器,放射和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卫生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红十字会工作,组织救灾,抢险,开展人道主义援助等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保健干部和离休干部的医疗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蔓延。

(十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设置


办公室、 业务股、 人事股、防妇股、财务股、监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