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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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钟山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


根据《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钟府纪〔2008〕1号)精神及区目标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招商引资工作已纳入各镇乡(街道)及区属各工作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为促进全区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即投资环境建设任务和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

(一) 投资环境建设任务(定性指标)

考核对象为所有涉及投资环境建设的区政府职能部门及各镇乡(街道)。该项考核分为两部分。

1、投资环境改善方案执行情况

涉及投资环境建设的各部门及各镇乡(街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改善投资环境的工作方案报区招商局,由区招商局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2、投资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量化评议

按照《六盘水市钟山区投资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量化评议表》(以下简称量化评议表),年终组织企业代表对相关部门及各镇乡(街道)的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评议。

(二)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定量指标)

考核对象仅为各镇乡(街道)。按照《六盘水市钟山区招商引资局关于2008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和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钟招发〔2008〕1号)进行考核。

二、评价资料获取

(一)定性指标部分

各有关部门及镇乡(街道)对改善投资环境方案的执行情况,由区招商局根据其报送的“改善投资环境实施方案”采取不定期调查核实取得有关资料;对《量化评议表》的相关资料,在年终组织企业座谈会时由省投资环境考评组抽到的投资企业代表填写。

(二)到位资金定量指标

由区统计局和区招商局调查核实取得。

三、评价方法

按照《钟山区区直单位镇乡街道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镇乡(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状中,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总分为6分,其中:投资环境建设任务占2分,到位资金任务占4分。

(一)投资环境量化考评办法

该项考评设总分100分(合格分为80分),其中:投资环境改善方案执行情况占60分;《量化评议表》量化得分占40分。经考评后,再按该项内容在部门及镇乡(街道)年度目标中所占权重进行折算。

1、改善投资环境方案执行情况考评:总分60分。其中:方案切合实际20分,执行情况总分40分。完成情况很好得满分,较好扣20%,一般扣40%,差扣60%。

2、量化评议表量化评分:总分40分(具体评分方法见附表说明)。

(二)到位资金考核办法

按照完成目标分解任务的比例及该指标在镇乡(街道)年度目标任务中所占权重进行折算。其数据的认定:指在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时期内,各镇乡(街道)从本级行政区划外吸引到本地的非政府计划安排资金。

四、钟山经济开发区的投资环境考评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