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山景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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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山景区管委会


一、龙虎山景区开发管理基本情况

 中国道教第一山——龙虎山位于鹰潭市西南郊20公里处,是中国道教发祥地,旅游资源丰富,区域优势明显,是鹰潭市最主要的旅游资源。整个景区规划面积320平方公里(其中,龙虎山景区管委会管辖范围总面积200多平方公里),包括上清宫、正一观、仙水岩、应天山、马祖岩、洪五湖六大景区,景区内共有99峰、24岩、108处自然和人文景观。源远流长的道教文化、秀美多姿的碧水丹山和千古未解的崖墓之谜是龙虎山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三大特色。目前,龙虎山景区集七个“国家级”称号于一身,1988年龙虎山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0年12月被批准列为国家森林公园,2001年1月被评为全国“4A”级风景旅游区,2001年3月被批准列为全国第一批国家地质公园,2001年6月龙虎山仙水岩崖墓群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7月龙虎山九曲洲农业观光园被命名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上清天师府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保护宫观。2003年4月龙虎山又率先在江西省各大景区中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龙虎山景区管理体制的发展情况

 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实行鹰潭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二块牌子一套人马,集地方行政管理、风景名胜管理为一体,由鹰潭市委、市政府赋予行使县级党政职能。

1993年5月,鹰潭市委、市政府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住制约龙虎山开发建设的主要因素——管理体制问题进行果断决策,组建了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局,将原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鹰潭市旅游局合并过来,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由鹰潭市委、市政府赋予其行使县级党政管理职能。同时,将龙虎山核心景区原属贵溪县的两个镇(上清镇、龙虎山镇)在行政上划归风景旅游区管理局管辖。从根本上改变了在龙虎山旅游开发过程中地方行政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和旅游行业管理三驾马车,各行其事,互相掣肘,阻碍发展的状况,形成了有利于龙虎山旅游开发的统一的行政、管理和投资主体。为了进一步完善景区的管理体制,强化其管理职能,1999年11月,市委、市政府将鹰潭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局更名为鹰潭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现景区党委、管委会有29个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全方位行使县级党、政、群管理职能。2000年4月,又将余江县洪湖乡豪岭村和贵溪上清林场划归龙虎山管委会管理。2001年,龙虎山景区发起设立了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模式,负责整个龙虎山景区的旅游资源的统一运营。旅游集团公司的设立,全面提升了龙虎山景区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随着全市旅游工作发展的需要,2003年9月鹰潭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旅游局单设。

三、龙虎山景区基本情况

(一)、社会情况

龙上山景区现辖区总面积为2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25万亩,山(林)地面积22万亩。景区现有内设机构单位26个,其中由市编委1999年11月批复同意设立的党委系统机构6个、行政机构14个、合作经济组织1个,另设有武装部、群团办公室和事业单位3个(即农业开总公司和道教文化研究所、景区集镇建设办)。景区下辖两个镇(上清镇、龙虎山镇)和一个科级国营林场(上清林场),有村委会16个、居委会2个,自然村67个、村小组138个。景区总人口3.1万,其中农业人口2.37万。有驻区单位9个(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技术监督分局、公路分局、交通稽征所、消防大队、上清法庭、龙虎山供电营业所)。

(二)组织情况

龙虎山景区现有党组织56个,其中党委4个、党组1个、党支部51个,党员共有919名,其中男807名、女112名。景区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干部教师职工710人(干部368人、教师243人、职工99人),其中男546人,女164人。有县级干部12人,其中班子成员11名(含挂职锻炼干部1名)、助理调研员1名;科级干部92人(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2人),其中男85人、女7人。另有,上清林场在职职工638人,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企业编干部职工133人(干部15人、职工118人)。

(三)经济情况

2004年,龙虎山景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000万元,财政收入17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00元。实现旅游接待人次121.2万,旅游直接收入3850万元。

四、龙虎山景区现有机构情况

(一)区委各部门(8个)

党委办公室、武装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办、统战部(宗教局)、纪检办(监察局)、群团办

(二)区直各单位(18个)

管委会办公室、旅游局、规划建设局、文化教育局、劳动人事局、计划经济贸易局、农业水电局、林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国土局、粮食局、供销社、道研所、农业开发总公司、集镇建设办公室

(三)镇、场(3个)

上清镇、龙虎山镇、上清林场

(四)龙虎山旅游集团公司

(五)驻区单位(9个)

消防大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技术监督分局、公路分局、交通稽征所、上清法庭、龙虎山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