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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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提出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

(五)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全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市直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审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

(六)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价与管理。

(七)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争取并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信息产业工作,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研究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九)研究全市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市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产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市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十一)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处理、协调机关日常党务和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核稿;负责建立健全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全市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督查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财务、文秘、督查、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保卫、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负责局政务信息的编辑;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教育,以及提案处理、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管理和局机关离退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的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计划综合科

(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办公室)

研究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平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评价论证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及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费调节等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国土整治、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规划;提出市及市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计划;会同有关安排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绿色援助项目;参与研究制定各类特色园区的发展规划;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护方案。研究提出各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产业总量平衡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和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指导市场流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参与研究制定内外贸及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扶持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式;参与科技三项费用的计划管理和合理配置。研究制度全市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通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除党政专网以外的其它专用网)建设实行宏观管理;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指导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全市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经济发展研究室

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运筹与衔接,提出筹措重点建设资金的政策建议;会同或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资体制的改革方案;负责财金系统投资项目的立项初审;申报企业债券发行;负责外经贸系统投资项目的立项初审;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重要物资的宏观调控和储备,协调指导全市各专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内外贸及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和项目布局;研究提出节能政策措施和指导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提出审核能源、交通等项目的年度专项拨款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参与研究、审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参与对能源、交通方面的价格和专项建设基金政策研究。

投资综合科

(外资科、前期办)

研究提出全市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市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及申报工作;研究起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市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

基本建设综合科

(重点办、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审价办)

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市重点工程的实施管理,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核定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的招标发包方式和范围,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推荐并上报省、丽水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查确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务及重点工程的工程监理管理和监督。负责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标底和竣工决算的审查批准。

社会发展科

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各项社会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向省、丽水市争取的社会发展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小学新建、扩建、布局调整方案;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

农村经济发展科

(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有关农业方面的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申报审批农业、林业、水利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农业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战略和政策措施,安排农林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区划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单位地址


龙泉市新华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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