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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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驿区教育局




基本信息


负 责 人:宁旺成

职 务:局党组、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龙泉驿区龙泉镇东街92号

工作职能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报审通过后实施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管理辖区内中等、初等公、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管理局属单位;制定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评价、评估标准;指导协调对口支教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牵头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执行各级种类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负责局属单位基建、校舍、地产、校办企业的管理工作及对局属单位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龙泉驿区教育基金会及帮困助学工作。

(五)负责局属单位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和人事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员招录、聘任工作;管理、指导、培训全区中、初等教育学校的教职工、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研及教育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指导所属各类教育学术团体的工作。

(八)负责对各街道、镇、乡的教育工作和所属学校的工作进行教育督导和评估。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普通及成人高校、中等学校、空军和民航飞

行员的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全系统教育技术装备规划,教学仪器设备、图书、

信息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等的政府采购和政府监督管理,负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并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十三)承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文秘、机要、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外事、统战、信息、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承担机关党的建设;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认定,负责民办幼儿园许可和民办教育机构审批。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校长及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三)财务科

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政策;编制部门年度预决算,管理区级教育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和学校预算外资金;监督所属学校和单位财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系统内资金、资产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待遇落实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工作;参与拟订教育收费政策并监督落实;负责本系统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基金会具体工作。

(四)基建科

制定教育部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学校规划及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工作。

(五)审计监察科

负责全系统内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风作风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受理机关、所属学校单位干部不服从纪律处分的申诉。

(六)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牵头街道、镇、乡学校教育目标制定、考核工作。负责局党组行政班子决策的重大教育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七)学前教育科

负责全区幼儿园教育教学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各类型幼儿园评估标准,组织对市、区级幼儿园的评估、审定、复查验收及园长培训工作。

(八)基础教育一科(挂“区语委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小学、特殊教育,拟订义务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小学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以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小学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牵头全区小学课程改革、教材教辅管理建设,教育科研工作;参与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语委办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科技教育工作。

(九)基础教育二科

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和初中教育,牵头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和初中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以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学业务干部的培养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计划。

(十)职成教科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社区(成人)教育工作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专业的设置、变更、终止、审批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年度审验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扫盲后巩固提高等工作;联系驻区学校的有关工作。

(十一)宣教艺体卫科

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校体育、卫生、禁毒、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工作;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负责全区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关工委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和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宣传部门负责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

(十二)安全办公室

拟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重大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启动并实施民办教育(幼儿园)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