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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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检察院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鲁山县南环路中段,集办公办案,侦查指挥,侦查技术于一体,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侦查技术大楼于2003年10月建成启用。全院现有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申科、民行科、监所科、犯罪预防科、技术科、监察科、计财科、法警大队14个内设机构,机关服务中心1个。现有干警81人,具有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等法律职务58人,占总人数的72%;本科以上学历61人,占75%,其中研究生2人;科级干部34人,占总人数的42%。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于2003年3月组成,现任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东光,副检察长杜蔚林、刘国义、李天禄、王霆、梁利波,纪检书记曹利亚,政治处主任叶淑杰,反贪局长杨小林、反渎局长爨跃新,专职检委会委员潘天民、朱海军。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重建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工作力度,强化执法监督,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大力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08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再次被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侦查监督等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