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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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马鹿


罗斯福马鹿(学名:Cervus canadensis roosevelti )是北美地区体型最大的马鹿亚种,是为了纪念环境保护者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而命名。雌兽比雄兽要小一些。雄鹿的角很大,和体重成正比。雌兽仅在相应部位有隆起的嵴突。头与面部较长,有眶下腺,耳大,呈圆锥形。鼻端裸露,其两侧和唇部为纯褐色。额部和头顶为深褐色,颊部为浅褐色。颈部较长,四肢也长。蹄子很大,侧踢长而着地。尾巴较短。

中文名称:罗斯福马鹿

外文名称:Roosevelt elk 、Olympic elk

界:动物界

门:脊索动物门

纲:哺乳动物纲

目:偶蹄目

亚目:反刍亚目

科:鹿科

属:鹿属

拉丁学名:Cervus canadensis roosevelti

命名时间:Erxleben, 1777



外形特征


罗斯福马鹿是有蹄类与偶蹄目中的大型动物,各足蹄皆拥有双数的足尖,类似于骆驼、山羊与牛。罗斯福马鹿的体重大约是北美黑尾鹿(mule deer)的二倍,毛色也更加浓烈和火红。臀部有暗黄色大斑点,尾巴较小,雄鹿有特殊的鹿角。罗斯福马鹿在夏季时,大部分都是披上浅褐黄色至橙棕色的皮毛,而头部、颈部与腿部则是深棕色毛发。母鹿重约260-285公斤,肩高约1.3米,从鼻子到尾长的身长约2米。雄鹿发育成熟时体型比母鹿大约大出25%,体重约重300-500公斤,肩高约1.5米,身长平均约3米长。最大的雄鹿可重达600公斤。 只有雄鹿才有鹿角,春季开始成长,并于每年冬季脱落。最大的鹿角可以达到1.2米长,重18公斤。鹿角是以骨头组成,以每天2.5厘米的速率成长。鹿角在成长时,会覆盖上一层有保护作用,柔软而多血管分布的皮肤,其被称作绒毛状皮。绒毛状皮会在夏天,鹿角已完全角质化后脱落。雄鹿各鹿角上可有八至更多的角叉。

分布范围


栖息于美国加州、奥勒岗州与华盛顿州的喀斯喀特山脉西部,以及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罗斯福马鹿曾被再次引入阿拉斯加。

生活习性


栖息于海拔不高、范围较大的针阔混交林、林间草地或溪谷沿岸林地;在选择生境的各种要素中,隐蔽条件、水源和食物的丰富度是最重要的指标。它特别喜欢灌丛、草地等环境,不仅有利于隐蔽,而且食物条件和隐蔽条件都比较好。但如果食物比较贫乏,也能在荒漠、芦苇草地及农田等生境活动。罗斯福马鹿在白天活动,特别是黎明前后的活动更为频繁,以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为食,种类多达数百种,也常饮矿泉水,在多盐的低湿地上舔食,甚至还吃其中的烂泥,夏天有时也到沼泽和浅水中进行水浴。平时常单独或成小群活动,群体成员包括雌兽和幼仔,成年雄兽则离群独居,或几只一起结伴活动。马鹿在自然界里的天敌有熊、豹、豺、狼、猞猁等猛兽,但由于性情机警,奔跑迅速,听觉和嗅觉灵敏,而且体大力强,又有巨角作为武器,所以也能与捕食者进行搏斗。

罗斯福马鹿普遍无迁居习惯,因为其食物来源的季节变异性较小。它同时也是反刍动物,有着四个胃室,以草、植物、树叶与树皮为食。在夏季罗斯福马鹿几乎不断的进食,每日吃进9千克的食物。

生长繁殖


罗斯福马鹿雌鹿的发情周期只有短暂的一到二天,而交配通常在十二次或更多。到了第二年的秋季,母鹿可以产下一个,或罕见的二个幼鹿。怀孕期大约240至262天,幼鹿体重15至16公斤。当母鹿接近要生产时,它们会远离鹿群,保持孤立,直到小鹿够强壮、能逃离掠食者为止。小鹿和许多鹿种一样,在产下时便带有斑点,斑点要到夏末才会消失。二周后,小鹿便能够加入鹿群中,并于二个月时完全断奶。幼鹿会留在母鹿身旁生活近一年的时间,在大约下一季的繁育期时离开。罗斯福马鹿在圈养下能活20年,甚至更久,但野生的罗斯福马鹿平均寿命只有12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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