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国家图书馆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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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国家图书馆服务处


1960年之前,由于建设图书馆牵涉到立法、有资格的职员、经费、馆舍、文献和书业等方面,殖民当局对此毫不关心,只有少数知识分子为了提高个人修养而认识到有必要建立图书馆。鉴于1951-1965年的一系列报告,同时马拉维又没有免费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于是1967年议会通过法案,在1947年成立的马拉维国家档案馆下设国家图书馆服务处。

在通过立法的过程中,英国文化协会功不可没,该协会在马拉维先后建立了不少免费图书馆,遂使该国形成这方面的概念。建立国家图书馆服务处后,一些英国文化协会的分支图书馆归并进来,继续在中小学和社区中心开展图书馆服务。1979年图书馆服务中心运作区域化,而英国文化协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英语和英国文化。

法律的完备对该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法律对管理、人员、经费、职能、效果均有所规范。法律并非无根之木,它深植于社会、文化、经济、政治氛围中,所以法律是社会发展的结果,随着社会需求而改变,因而是动态的。马拉维图书馆法借鉴了加纳这方面法律的先例。

由于历史原因,国家档案馆是唯一的法定缴送本图书馆,负责收集官方文献和历史手稿。国家图书馆服务处和马拉维大学深切希望缴送范围能扩大到这两个机构。档案馆作为马拉维最大的资料文献中心,出版年度累积本的《马拉维国家书目》。该馆还开展馆际互借,为国际图联、联邦图书馆协会、英国图书馆协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