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购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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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购买证




面粉购买证

 开始由北京市商业局印制发放。1953年11月13日北京市粮食局成立,21日办公,“面粉购买证”自1953年12月1日起由粮食局印发。发给各户的“面粉购买证”,须于当月到国营粮店或代销粮店购买,过期无效。“面粉购买证”是过渡性的票证,也是北京市最早的购粮凭证。到1955年废止,正式改为面票。

背景


1953年10月19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简称统购统销)。北京市遵照这一命令,结合北京供不应求的实际情况,首先对面粉进行计划供应,于10月27日召开了市政府委员联席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实行面粉计划供应的决议”,报请中央批准后,自1953年11月1日起实行面粉计划供应(定量分配),凭“面粉购买证”供应面粉。

种类


“面粉购买证”面额分为1市斤、4市斤、8市斤、10市斤和根据需要购买填写的“集体购买证”五种。凡是本市市镇居民统一由公安派出所按正式户口每人每月发给8市斤的面粉统一购买证一枚;另按不同工种,属于公私企业事业、农场、机关、团体、文教学生……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增发4市斤面粉购买证,合计12市斤;属于工矿、铁路、建筑、装卸、公交……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增发10市斤面粉购买证,合计18市斤;外国领事馆、医院病人……按实际需要数量填写集体购买证。

效果


实行“面粉购买证”后效果显著,迅速有效的控制面粉销量。根据北京市粮食局编写的《北京粮食工作40年》中记载“从1953年11月至1954年1月,这三个月总销量258万袋,比1953年8月至10月三个月下降了37%,从而缓和了面粉供应紧张的局面。”

相关分词: 面粉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