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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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研究中心


简介


南开大学亚太经合组织(APEC)研究中心是我国为落实“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教育倡议”,由原国家教委、外交部、外经贸部协商,依据国家教委批示(教外际[1994]540号)于1995年3月成立。

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APEC与APEC成员相关的经济问题,为我国参加每年一度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APEC部长级会议提供政策咨询;协调中国的APEC问题研究,并在研究中起到示范和组织作用,开展同APEC其他成员的研究中心合作研究;举办高层次的培训活动。

自1989年以来,APEC已经举行了十三届部长级会议和九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我国由外交部长和外经贸部长代表中国参加部长级会议,江泽民主席参加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目前APEC共有21个成员,其中包括19个国家和2个地区,他们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智利、秘鲁、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越南、中国,两个地区为中国台北、中国香港。

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南开大学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以新的模式开展各项工作。

1.研究和协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中心以南开大学的经济学科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组织全国各有关研究单位人员共同研究APEC问题,充分发挥各研究单位的特长,为我国参加APEC活动提供咨询。参加APEC问题研究的人员来自近20个单位约40余人,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福州大学、中国社科院、外经贸部贸研所、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等单位。

2.聘请有关专家指导中心的工作

中心聘请了外交部副部长李肇星为中心名誉主任,对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外交部礼宾司司长张业遂、中国APEC高官张炎大使、中国APEC前高官王嵎生大使、外经贸部国际司原副司长李恩恒、中国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总干事何方等16人为中心兼职教授,这些兼职教授指导中心的研究工作,为中心提供资料信息,使中心的研究紧密结合我国外交政策、经贸政策,为国家提供有价值的、可操作性的咨询报告。

3.研究问题符合国家利益

中心的研究主要是提供中国在APEC活动中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政策改革报告,以及中国参加APEC活动的各项立场观点选择的建议。中心的研究必须在符合国家利益,并在APEC框架下提出逐步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方案。中心研究的内容包括:APEC重大问题上我国的立场;APEC地区新出现的经济问题,并提出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各APEC成员在会议上可能的立场及中国的对策等方面。

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经为我国参加1995年日本大阪会议,1996年菲律宾马尼拉会议,1997年加拿大温哥华会议,1998年马来西亚吉隆坡会议,1999年新西兰奥克兰会议,2000年文莱斯里巴加湾会议,2001年中国上海会议提供了七批,共计206份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