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审判办公大楼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共设大、中、小法庭55个,法官培训中心、立案信访大厅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17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168人。其中中级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17人,具有法学硕士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90名,占87.6%。设有10个审判业务庭,分别受理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受理所辖12个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以及广西辖区内的专利纠纷案件和南宁市、钦州市、贵港市、百色市的涉外案件,执行本院生效裁判。设有7个行政和后勤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及文秘、物质装备建设、警务保障、审判质量监督等事务。建设区高院、中院、县(区)法院之间的三级联网,实现了三级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语音、图片、视频、文字等电子传输,开通了中国法院网南宁频道,创办了《南宁法官》期刊。近年来全市法院年审理各类案件3万余件,其中中院每年审理9000余件,为维护首府南宁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程”、“名案工程”、“名法官工程”、“精品裁判文书工程”、“司法形象工程”、“基层基础建设工程”等六项工程,各项工作又跃新台阶。从2000年起,连续八年获得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等奖。2006年至2007年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今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先后获得“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单位”、“全区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三大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