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机构简介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注册成立于2007年5月,是深圳市民政局培育起来的、深圳市首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非营利专业机构。首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收31名专业社工,向深圳市社会福利院、救助站、军休所、慈善会、老龄办及民政局相关部门,如社会福利处、民间组织管理局及社区办,派驻社工,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定位是起点高、专业性强。服务社聘请香港资深社工为新员工进行岗前专业培训;上岗后由香港专业机构安排专业督导;服务社的社工还将被分批派送到香港考察学习。

机构名称及意义

机构的名称为“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英文为Shenzhen Pengxing Social Work Service,简写为SZPXSWS)。

“鹏星”之名蕴涵三个希望:

第一,星星象征着光明。希望通过本机构的专业服务,帮助人们克服困难,实现人生目标。

第二,深圳又名“鹏城”。希望本机构成为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一颗璀璨的星星。

第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希望本机构能够催生更多的民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促进深圳乃至全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机构性质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是深圳市民政局培育扶持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批准的深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是国内首家社会工作服务社,也是国内首家民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

鹏星的民间性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机构完全由个人注资成立;第二,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无任何关联。政府以购买方式向机构购买社工或项目服务;第三,机构完全自主运做管理;第四,完全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参与社会竞争。

非营利性并非指机构不能赚钱,而是指所赚的钱个人不能据为己有,只能用于机构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

机构负责人介绍

易松国,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创办人及法人,深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及系主任。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博士。是教育部高校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深圳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深圳市社会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口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及深圳市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是广东省人事部“千百十”人才培养对象以及广东省委宣传部文化教育战线“十百千”人才培养对象。曾多次荣获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大学先进教师和“双十佳”教师。

机构负责人的讲话

作为国内首家社会工作服务社以及民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创办人及总干事,我感到无比的荣幸。我首先要感谢民政部及深圳市领导对深圳创新社会工作的重视,感谢深圳市民政局领导的培育和扶持。没有这些,就不可能有鹏星的创举。我在此还要特别感谢中联办社工部对鹏星的关心和支持。中联办社工部廖勋副巡视员亲自莅临鹏星,了解和指导鹏星的发展。最后,还要特别感谢来自香港的一些专业机构及一批热心社工人士对鹏星的大力支持。没有他们的无偿帮助,我们的社工培训及督导将难以开展。

社会工作既是一门专业,又是一个助人的职业。除了招聘和培训、督导专业社工,为政府及相关组织提供岗位购买及项目服务以外,鹏星还将提供社工培训、企业员工服务、社区服务以及其他各类形式的项目服务。鹏星服务的对象及内容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贫困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社区矫治、戒毒、婚姻家庭服务以及学校社工、医务社工和企业社工等。

深圳是国内社会工作的创新者,而鹏星则是深圳社工创新的践行者。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从锦涛同志的上述讲话中可以解读出两点有关社会工作的信息:第一,必须重视社会工作发展;第二,社会工作必须坚持民间化道路。可以认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代表了国内社会工作的一种发展方向,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国内社工制度不尽完善、社工教育不尽专业、人们对社工的了解也不尽深入,鹏星在发展中肯定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我真诚地希望政府和社会给鹏星多一点关心、理解和支持。

鹏星将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向有需要的个人及组织提供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探索本土社工服务及民间专业机构的运作模式,为深圳乃至全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鹏星的目标是:打造优秀的专业团队,开拓广阔的服务领域,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创建知名的社工品牌。我们每一个鹏星人都深知自己身上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并且以之为荣。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以实现鹏星的目标。

最后,我祝愿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鹏程万里,希望鹏星之火照燃中华大地。

机构创建的背景及过程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是中央及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及社会工作发展的产物,是深圳市政府创新社会工作的结晶。

2006年7月,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印发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将社会工作者列为专业技术人才,并决定在2007年下半年进行职业资格考试。

2006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所做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十六届六中全会以后,中央建立了由中组部牵头,人事部、民政部、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参与,工、青、妇和残联等部门协助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模式。

2006年12月,民政部在深圳市召开了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推进会。民政部、中组部、人事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各省市民政厅长以及部分社会工作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等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民政部希望深圳市担负起创新社会工作的重任,鸿忠书记表示要把社会工作作为深圳社会发展的创新点。

2007年初,深圳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白天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长王穗明和副市长李铭为副组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组,负责制订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制度。

为了创新社会工作模式,深圳市民政局率先进行了社会工作试点。刘润华局长提出了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社会工作发展思路。为此,局领导决定在市民政系统开发37个社会工作岗位,同时培育民间专业服务机构,然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间专业机构购买社工服务。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在上述背景下应运而生。

易松国教授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深圳市社会工作的发展。为了配合政府的社会工作试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探索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将课堂教学与本土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易松国教授创办了国内首家民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在市民政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于2007年7月23日挂牌成立。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和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杨绪松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揭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及广东省和深圳市的主要媒体报道了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揭牌仪式。

机构的理念

以人为本,发展自助潜能。

开拓进取,创新本土社工。

机构的核心价值

我们坚信,每个人都具有:

独特、平等、自决、价值及尊严

机构人员构成及组织架构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由机构管理人员及专业社工组成。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总干事、副总干事、行政主任、出纳(兼文员)和兼职会计等。专业社工大部分都是从全国各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招聘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服务社将根据服务领域的拓展以及机构的发展情况,按照服务对象的性质组成若干专业服务团队,并尽早完成各项职位安排。同时,服务社还希望通过香港专家的培训,一两年后从本机构的优秀社工中产生一批本土社工督导。

机构宗旨


通过优秀及具爱心的员工及团队,向有需要的个人及单位提供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探索本土社会工作服务及民间专业社工机构的运作模式,为深圳乃至全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机构的目标

打造优秀的专业团队

开拓广阔的服务领域

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创建知名的社工品牌

机构服务范围


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社区矫正、戒毒及劳务工服务以及针对其他特定人群的项目服务。

机构优势


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一)国内首家

作为国内社会工作试点的首家民间专业服务机构,鹏星承载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但同时也蕴含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她不仅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

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来说,鹏星为他们提供了施展抱负和才能的舞台。作为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鹏星成为国内千千万万社工学子的就业优选。

(二)专业团队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专业理事会主要由深大社工教师组成。此外,鹏星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和香港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与香港的一些专业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鹏星的专业团队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出发招聘到最合适的社工;

可以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机构管理,包括策划、培训、督

导和评价;

可以给予派驻社工经常性、及时性的工作指导,提高专业服

务水平;

可以为用人单位提出发展规划意见并进行专业培训;

可以对社工服务及机构管理进行理论总结和经验推广。

(三)对外交流与合作

鹏星与国内及香港学术界和社工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有利于:

建立社工人才资源库

由香港资深社工为机构社工提供专业培训和督导

为机构社工提供赴香港考察学习的机会

便于鹏星与香港及国内专业机构和学术单位进行交流合作

(四)媒体的关心和支持

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得到了广大媒体的大力支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四台新闻频道、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深视新闻》和《第一现场》栏目报道了鹏星的揭牌仪式。《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和《深圳晚报》等报纸都对鹏星的成立进行了宣传报道。此外,中央电视一台、二台、四台、广东和深圳电视台,以及广东和深圳的主要报纸报道了鹏星社工8月20日的上岗仪式。

社工培训和督导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领导的要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从2007年8月1日开始,为首批31名民政系统的社工进行了160个小时的岗前培训。香港基督教信义会安排了一批资深社工来鹏星培训和督导。

鹏星服务社将坚持专业化的发展方向,聘请香港专业社工,为所有派驻社工提供岗前培训和岗后督导。

2007年8月20日下午,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首批31名社工分赴民政系统11个用人单位正式上岗。

根据机构的安排,这31名社工每周五下午回到机构,汇报各自的工作情况特别是遇到的问题,由香港资深社工进行督导。一般情况下,每周五下午都有2-5名香港社工来鹏星督导。

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深圳市民政局聘请的4名香港资深督导每周有一天时间,到各用人单位对鹏星社工进行专业督导。

市妇联“阳光妈妈”及其他单位购买项目服务的社工亦将由鹏星服务社聘请香港社工担任督导。

此外,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将分批派送社工到香港考察学习。

机构目前的社工服务


一、深圳市民政系统社工服务

2007年7月,深圳市民政局在民政系统开发了37个社工岗位,33个岗位通过11家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的方式,向两家社工专业机构购买,结果鹏星竞得其中的31个岗位。这31名社工的分布及服务情况如表所示:

二、深圳市妇联“阳光妈妈”项目服务

深圳市“阳光妈妈”服务项目于2007年3月2日启动,是深圳市各级妇女组织在市第四界关爱行动中的主体活动,也是深圳市社区妇女服务组织推出的首个重点项目。该项目是以单亲特困母亲、下岗失业妇女以及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妇女为对象,通过成立“自助互助”组织,引入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以“社工”引领“志愿者”的运作模式,举办免费就业培训、设立灵活就业基地、开展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素质教育服务等形式,实现帮扶与救助困难女性的服务项目。

“阳光妈妈”项目致力于对贫困母亲群体实施全方位的长效救助、帮扶机制,帮助她们提升自身素质,走出生活困境,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和谐深圳”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市妇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购买了10名社工,为项目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