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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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口岸综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口岸综合管理、督促检查和服务协调工作。编制口岸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承办口岸新开放、扩大开放、临时开放等事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已开放范围内新建码头、航站楼等涉外作业区对外开通启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新增国际客、货运航线。

(四)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资金;组织新建或扩建特殊监管区域查验配套设施的验收准备工作。协调拟订口岸查验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负责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协调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改革、口岸电子信息化建设;组织口岸区域通关合作;协调口岸园区通关服务工作;负责口岸检查检验“一站式”联合办公管理。

(六)组织协调查验单位需要地方政府解决的事项;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影响口岸正常运转的争议。

(七)协调口岸外贸集疏运、特资运输、出入境交通工具和旅客联检;负责口岸外轮供应管理等港航后勤工作。

(八)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和通关环境社会监督工作,以政府名义表彰口岸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研究口岸发展相关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口岸业务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组织口岸对外宣传和国际合作交流。

(十)承担市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口岸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会务组织、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复和文秘、信息、电子政务、档案、应急处置、宣传、统计分析、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牵头或配合开展专题调研;承办本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联系市口岸协会的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编报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口岸开放计划;承办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申报工作;承办查验单位拟增机构、人员编制的协调申报工作;负责本机关法制建设、复议应诉工作;牵头协调口岸电子信息化建设;组织口岸区域通关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牵头协调港航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港口外轮供应管理工作,办理口岸外轮供应从业人员有关管理事项;牵头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和口岸通关环境社会监督工作;负责口岸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审工作;联系口岸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和服务团体。

(三)空港处

负责空港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开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和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工作;负责空港口岸“大通关”建设;组织协调空港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资金;协调空港口岸物流园区建设;组织协调空港口岸重大涉外活动的通关现场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空港口岸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空港口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空港口岸调研、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空港口岸文明共建活动和社会监督工作。

(四)大港处

负责大港海港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大港新建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上报、验收准备和启用工作;负责大港海港口岸“大通关”建设;协调大港出入境客货集疏运工作;组织协调大港海港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资金;协同有关单位开展海陆空和海铁等多式联运工作;组织协调国际邮轮、特殊物资接卸及海上国际重大赛事、重大活动等通关保障工作;指导检查女岛二类口岸工作;负责大港检查检验单位“一站式”联合办公管理;协调处理大港海港口岸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大港海港口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大港海港口岸调研、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大港海港口岸文明共建活动和社会监督工作。

(五)黄岛处(挂董家口处牌子)

负责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黄岛新建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上报、验收准备和启用工作;组织协调董家口口岸新开放、扩大开放及临时开放的申报办理工作;负责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的“大通关”建设;协调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外贸集疏运工作;组织协调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资金;指导检查积米崖二类口岸工作;负责黄岛海港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一站式”联合办公管理;负责协调处理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的调研、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黄岛海港口岸、董家口口岸文明共建活动和社会监督工作。

(六)园区处

负责口岸园区的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口岸园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口岸园区的“大通关”建设;组织协调口岸新建园区的验收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口岸园区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改造及资金;协调解决口岸园区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口岸园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口岸园区的调研、信息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口岸园区文明共建活动和社会监督工作。

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


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