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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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经贸局




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确定、组织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牵头组织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受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措施,经审定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组织各行业办制订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五)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制订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综合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七)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涉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除政府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纳入县发展计划局的总量平衡;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参与研究提出工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生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协调工商贸的重要会展活动。

(八)研究和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计划调整并向县发展计划局备案;指导广告业发展。

(九)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业规则;研究制订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并指导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县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与培育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装备;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工作;指导和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收益;组织起草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审定后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和企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工作,协同县计委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对贸易企业(包括驻境外经贸机构)的业务;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报批各类对外贸易企业,审核报批生产企业的外贸经营权;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设备的对外工作,组织对外招商工作;管理对外劳务合作、承包合同、境外投资和对外援助。

内设机构


县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小企业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督查、人事劳动、党建、纪检、监察、来信来访、老干部管理与服务、政务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财会、审计、会务、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综合科(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与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牵头组织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负责推荐列入省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研究分析交通运输和邮电行业发展动态,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县客货运、外贸货运、春运组织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负责共他一些综合性工作。

组织制订全县工业、商贸行业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协调各行业的规划工作;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工商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研究制订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和省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督查和实施组织工作。

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全县汽车报废更新、旧机动车流通及废旧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县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示范工程、产品(设备)、技术的规划管理和推广应用;指导并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工作;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石油液化气等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秩序整顿工作;负责对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县电力行业运行状况,参与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电价政策,负责折让电量的分配,指导节约用电;负责全县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用电工作。

(三)企业科(企业监督科)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县直工业经济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监测、预测生产运行情况,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并负责汇总县直工业企业生产统计、财务报表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经济企业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改组和企业管理;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对县重点扶持的大企业、企业集团的规划制定与培育工作;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和参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荐评选全县优秀企业家和工业企业劳模工作;负责系统内企业的工人技术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系统内企业单位会计、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系统内的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综合指导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和个体、私营企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县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县乡镇企业工业生产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及配套政策法规,促进全县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和发展。

组织实施行业产业政策;研究制订化工、医药、轻工、纺织、食品、包装工业、机械工业(含建筑机械、农业机械和船舶工业)、建材、冶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措施;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分析行业经济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研究化工、医药、轻工、纺织、食品、包装、机械、电子、建材、冶金行业体制改革;负责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负责包装装潢印刷品许可证的申报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汽车、改装车、摩托车、农用车企业和产品目录管理;负责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四)经济信息科

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青田经贸信息》刊物的采编和刊发,为全县工商贸企业提供信息支持,负责全县经济信息网建设。

组织起草工业和商贸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电力、医药、机电、化工、建材、轻工、冶金、纺织、商业和物资等行业产业政策,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

(五)技术进步科(技术改造科)

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全县企业技术创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级及省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重大工业性试验;编制县级技术创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产学研联合工程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组织和协调企业对外合作;参与高新技术企业、成果、项目、产品的评审工作;参与特色工业区(高新技术区)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研究提出技术改造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协调工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承担县重点技改项目督查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提出促进我县对外贸易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建议;贯彻实施外贸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外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县对外贸易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本县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步骤;督促检查全县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出口创汇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县各外贸企业的外贸业务;负责审核、报批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报批进出口商品的许可证;管理出口商品配额的使用及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报批来料加工业务;制订、落实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发展出口商品生产;负责国家扶持出口生产企业技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管理;指导协调货源的组织及出口商品的包装、储运和对外宣传工作;管理、组织外贸企业与出口生产企业参加各类对外贸易展销会、交易会和洽谈会;配合做好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负责有关出口企业代码、代号的申请、管理;负责外贸业务政策的咨询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劳务输出、工程承包、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七)协作科(招商办)

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我县与外地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招商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提出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协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协调青田到外地和外地到青田的国内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管理引进外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招商的项目库工作,管理并争取"国外贷款"以及"三来一补"等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工作;做好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的咨询工作。具体负责“山海协作工程”实施。负责外地来本县设立办事机构和本县企事业单位到县外(境内)设立办事机构的联络、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组)的来访接待和县领导对外地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出访的组织、联络与服务工作。承担县招商引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经济贸易局下设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贯彻实施流通行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内外贸行业统计工作;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指标和市场信息;承担"菜篮子工程"在流通领域的管理职能;负责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商品猪基地建设及全县生猪屠宰点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拍卖业、典当业管理;指导和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酱油、食醋的生产准产证的初审上报和全县旧货市场、旧货企业经营资格证书的审查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