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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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监察局




主要职责


(一)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

(二) 监督、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

(三)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四) 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编发信息、简报和大事记,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管理财产财务和行政事务及对外接待工作,协调机关各室有的关工作。

信访室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转送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指导、督促、催办信访案件,开展信访监督,核查信访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疏导上访群众,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举报信访业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综合、协调、指导基层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

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查处理监察局立案检查、调查及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政策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属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全县行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

单位地址


石龙街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