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总部经济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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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总部经济集聚区


泉州总部经济集聚区企业总部以集中统一布局为主,形成总部集聚区,集聚区内除了拥有大规模的办公建筑外,还配套建设会展商贸、金融证券、中介服务、文化旅游、科技教育、高尚居住、酒店酒吧、餐饮美食等相关设施。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总部企业集聚、科技含量高、现代服务业发达、功能配套齐全、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总部经济集聚区,总部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基本确立,在区域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项目建设理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是集约利用城市资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港口、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总部集聚区有利于吸引一批符合条件的区域性企业总部、服务型企业及各类研发机构入驻,形成规模效应。项目入驻条件 1、荣膺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名牌产品、商务部重点培育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及以上荣誉的企业;2、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3、上市公司;4、年产值超5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工业企业;5、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的国内外企业(其中房地产企业注册资金在2亿元以上);6、按统计划分行业纳税前十名企业;7、市级以上行业协会;8、符合泉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经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认定的新兴行业的领军企业等。项目开发方式入驻总部经济集聚区的企业可采取三种形式进行建设:由政府统一建设总部大楼、统一招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单独建设总部大楼;几个企业联合建设总部大楼等形式。总部集聚区的配套项目,如会展中心、酒店、住宅也一并进行招商引资建设。

相关分词: 泉州 总部 经济 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