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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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颁布

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2011年07月25日 09:33:01 来源: 新华法治

7月25日下午3时,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

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份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于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颁布施行,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现阶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仍然存在机制不完善、形式单调、责任不落实、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宣传经费不保障等问题,未真正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致使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滞后,人为因素火灾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纲要》立足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消防法》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各部门齐抓共管,长期、广泛、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纲要》共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备、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指出,要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学习、宣传、实施《纲要》,是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实施《纲要》纳入消防安全联席会、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播影视和安全生产监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应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为确保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纲要》从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开展主题活动等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宣传队伍。要积极推动消防博物馆、教育馆(室)、宣传车、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要积极推动消防文化事业创新发展,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时,《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宣传设施、配备消防宣传车、制作消防宣传品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纲要》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也应根据《纲要》明确的职责任务,安排落实所需经费。各地应建立《纲要》实施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监测、评估,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确保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取得明显效果。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2011年07月25日 09:24:41 来源: 新华法治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2、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居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

3、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适时更新内容;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4、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应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5、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应将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6、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应落实相关学科课程中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2、学校应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应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

4、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经常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5、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三)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2、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教育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引导村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教育村民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3、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乡镇、村应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乡镇政府应在农村集市、场镇等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牌)、橱窗等,并及时更新内容;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督促乡镇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乡镇、村应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鼓励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结合本场所情况,向顾客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

2、人员密集场所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4、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船)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五)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消防宣传阵地,配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等应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三、职责分工

各地要将实施本纲要纳入消防安全联席会、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公安部门要根据消防安全形势和中心工作,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策划组织“119消防日”、“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社会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民警要指导督促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在课堂教学、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内容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创建活动;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消防专业或者设置消防课程;鼓励师范类院校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发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对城乡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四)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五)文化部门要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找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融入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

(六)卫生部门要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七)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及时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鼓励相关媒体安排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在消防工作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集中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扶持消防广播、电视节目以及消防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播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组织放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片;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内容并进行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出台配套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类别,量化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本纲要要求,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健全宣传队伍。各地应建立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单位应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社区应建立由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协管员、志愿者、预备役人员等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农村应建立由基层干部、群众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

(三)完善宣传设施。积极推动消防博物馆、教育馆(室)、宣传车、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县级行政区域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比较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60%以上县级行政区域配备消防宣传车。

(四)发挥媒体作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数字媒体、手机报、手机电视、公共视听载体(包括户外电子屏、楼宇视频)等新兴媒体应广泛、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防火时期和“119消防日”期间应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及公益广告,开展针对性的提示宣传。

(五)创新消防文化。积极推动消防文化事业创新发展,鼓励创作消防文艺精品,不断推出消防影视剧、消防动漫、游戏等;鼓励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等。

(六)开展主题活动。每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和重要防火时期,各级政府应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七)保障宣传经费。各地要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宣传设施、配备消防宣传车、制作消防宣传品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纲要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应根据本纲要明确的职责任务,安排落实所需经费。

(八)加强督导考评。各地要建立专门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委托有关机构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核,推动本纲要的贯彻实施。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改革宣传内容、方法、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答记者问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答记者问

作者 : 王克辉 来源:公安部网站 时间:2011-07-27

近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8个部门联合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加强和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如何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实施 《纲要》,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就是针对每个社会成员和全体公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战略,是由我国的火灾形势、国民素质现状所决定的。

当前,我国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这一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特别是从近年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看,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消防宣传教育需要面向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问:为什么《纲要》在主要任务中要求开展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答: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这突出强调了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几个重要方面,也正是整个消防工作不能回避的主要方面。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项行动”为载体,可以更好地推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据统计,2000年以来,70%以上的亡人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家庭。《纲要》在总结家庭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对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提出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逃生自救技能三方面的要求。

社区是人们生活和居住的主要场所,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领域。针对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别明确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推动学生树立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不仅有利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有着重要深远的意义。因此,《纲要》对学校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重大宣传活动及宣传阵地建设等做了明确规定。

当前农村火灾起数、人员伤亡数居高不下,村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纲要》从宣传制度、宣传队伍、宣传阵地等方面对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作出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伤亡。人员密集场所位置设置不当,未按照规范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营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管理不到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因此,《纲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单元,近年来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明确提出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其中之一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因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

问:如何保障《纲要》的贯彻落实?

答:《纲要》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提出了出台配套措施、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消防文化、开展主题活动、保障宣传经费、加强督导考评等保障措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贯彻实施《纲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关键: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制定落实《纲要》、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发展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充分满足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 《纲要》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公安部消防局将把宣贯 《纲要》工作作为今年“119”消防日活动主题,并把11月份确定为“全民消防宣传月”。

健全机制,推动长远建设。要建立一支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各消防总队、支队都要配齐配强宣传人员,落实专门经费,改善宣传设备装备,建设一支现代化消防专业宣传队伍。

加强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纳入各部门工作考评,提请政府每年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针对当地消防形势和火灾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逐步建立并健全各项考评指标体系。各地要突出考核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每年至少组织1次督导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结合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实施《纲要》中如何大有作为?

答: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把落实《纲要》与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要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新理念,改进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项行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要完善警种联动机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治安、内保、人口、交管等警种工作职责,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大型活动、行业场所监管内容,纳入派出所民警监督工作手册、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内容,交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行动,重点抓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和消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维护等13类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要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