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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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做好我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85号)、省林业厅《关于抓紧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黔林资通[2007]24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05〕14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07年8月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重大意义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是依据森林分类体系,将林种划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以一定面积的地域为单位,逐一落实小班或地块,并通过合法程序,经政府批准,以签订合同等规范形式确定有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其目的是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将各林种落实到山头地块,以便将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作为商品林经营管理,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作为公益林经营管理。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是国家与林业经营者、生态环境建设者和受益者利益分配关系的一次大调整,是建立和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础条件,是进一步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新型林业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部署,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积极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把林业区分为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林和发挥经济效益为主的商品林,按照各自的规律和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投入渠道和发展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以《贵州省林业厅、财政厅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遵义市森林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遵义市森林区划界定技术方案》以及《仁怀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依据。确定区划对象、范围和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监督,确保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将划分为公益林的林业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权属、地类清楚,事权划分和经营主体明确。

(三)区划界定公益林由乡镇人民政府、当地村委会、林地所有者、林木所有者现场签定界定书,并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今后,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时,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界定的情况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公益林保护管理合同。

(四)重点公益林区划范围

1.赤水河两岸——林地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

2.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相对集中连片30公顷以上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

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包括:

(1)山体坡度36度以上地区;

(2)亚热带岩溶地区基岩裸露率在35%至70%之间的石漠化山地。(石漠化地区不受坡度限制)。

(五)地方公益林区划范围

除重点公益林地区和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带外,恢复能力较强地区的森林划分为地方重点公益林,其中板茅水系林地优先确定为地方重点公益林。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第一步:准备阶段(2007年8月1日—15日)。市政府作全面安排部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协调机构,市乡两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办事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队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步:森林分类区划界定阶段(2007年8月15日—2007年9月30日)。按照《贵州省林业厅、财政厅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及我市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乡镇和林业部门要共同进行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并且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林地林木所有者要到现场签订界定书。

第三步:检查验收和成果申报阶段(2007年10月1日—30日)。全市林业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由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文件的形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遵义市林业绿化局和财政局,由遵义市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省林业厅审批。

第四步:公益林保护管理合同签订阶段。界定成果资料经省林业厅审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小组、林地林木所有者到现场将区划界定的公益林落实到林权权利人(户),然后签订公益林保护管理合同。

四、切实加强对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领导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广泛宣传动员,搞好人员培训,切实形成政府决策、部门协调、公众参与、技术界定的工作格局。各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顺利开展。林业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抓好具体工作,及时指导、检查和督促有关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在区划界定工作中,要严格政策界限,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完善各种手续,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点,互相支持,密切协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