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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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根据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仁办发[2006]32号)精神,特制定我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通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参评单位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参评单位工作业绩;

2、公开透明的原则,使机关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3、注重实效的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义。

三、评议范围

此次参评单位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单位共55个;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农机局、市文广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局、市计生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国土资源分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煤炭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房管局、市气象局、市编办、市发改局、市农办、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科协、市妇联、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残联、市委离退休干部局。

四、民主评议内容

(一)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仁办发[2006]3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制,组织学习动员;是否细化、完善本单位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是否结合部门和系统实际建立了相应的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机关内部是否真正做到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文明服务。

(二)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命令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政务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是否公开;是否及时正确地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按法定的程序办事;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切实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否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是否按承诺时限办结各类许可及便民利民事项;是否存在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现象。

(六)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是否牢固树立为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是否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本单位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是否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三乱”及“四难”问题。

(七)责任追究和处理群众投诉情况。是否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是否进行了责任追究;群众投诉的渠道是否畅通,群众投诉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评议人层面及人数

(一)参加书面评议投票的总人数为5000人左右。评议投票分八个层面进行:一是人大代表;二是政协委员;三是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四是效能建设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特邀监察员;五是市直机关干部;六是乡镇干部;七是非公经济代表;八是群众代表。

六、统计和计算方法

(一)量表设置:评议设“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量表,同时设“不了解”。

(二)分值设置:对“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别赋以“90-100分、80-89分、60-79分、60分以下”分值,计算出各被评议单位得分。填“不了解”的作弃权票。

(三)评议计分:被评议单位的评议得分满分为100分。按八个评议层面的投票分别计算出初始得分,经加权处理后得出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最后得分。

七、组织领导

评议活动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效能办组织实施,设立市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属工委、市人事局、市统计局等相关单位抽调。

八、实施步骤

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10月中旬)

对2006年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工作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10月下旬)

印发《仁怀市2006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并在《中国酒都报》、街心花园橱窗、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评议方案。

第三阶段:实施评议(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由市效能办印发《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表》5000份,向八个层面的评议人同时发放《评议表》,对各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监督《评议表》到位情况,由市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办公室负责统计。

第四阶段:反馈整改(11月下旬)

市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办公室统计分值,并梳理汇总评议意见,综合各层面的评议情况,排出名次,并将评议结果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将梳理汇总后的评议意见及时反馈被评议单位,被评议单位要依据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评议结果及各单位整改情况适时向社会进行通报。

九、奖惩办法

(一)各类参评单位按评议得分多少排序,评出优秀单位6名。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对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如评议结果不满意度为60%以上或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对该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各单位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成绩列入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评议结果平均得分60分以下的,建议由市纪委对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教育。

(四)评议单位属于垂直管理单位的,将排序情况及具体评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遵义市效能办反馈。

十、纪律要求

1、为确保本次评议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各被评议单位在今年评议方案下达后,不得向评议人特别是服务对象明示或暗示评议打分的特殊要求。对直接影响评议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

2、市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现象发生。

3、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新闻媒体等单位派员对此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