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在解放军六单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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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在解放军六单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通知


发文单位:人事部

文 号:人发[1996]14号

发布日期:1996-2-9

执行日期:1996-2-9

1995年初,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在全国99个单位增设了130个博士后流动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当时军队系统的许多单位未及申报,致使一些具备设站条件的单位未能设站。根据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有利于军队系统通过博士后制度吸引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在征求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等有关部门、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专门组织管委会专家组有关专家和部分军队专家,对军队系统经择优提出的一批申报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进行了设站评审。

评审专家认为,这次军队系统提出的各申报单位均分属于各个军兵种,申请设站的学科、专业各具特色,提出“一次评审,分批设站”的意见。据此,经研究决定,先期批准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测绘学院等6个单位分别设立测绘学科等6个博士后流动站(见附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获批准设站的单位即可按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附件:解放军系统新设博士后流动站单位(学科)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