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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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同意设立北京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批复


发文单位:人事部

文 号:人函[1999]62号

发布日期:1999-5-4

执行日期:1999-5-4

北京市科技干部局:

你局《关于北京市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申请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请示的意见》(京科干人〔1998〕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北京海淀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该区的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四通集团公司、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时代集团公司和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六个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

在高新技术企业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选择一些经济实力强、科研条件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高新技术项目,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我国博士后工作发展的一种新形式,对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对于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和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海淀试验区管委会加强对工作站的指导,严格把握质量,坚持先试点再逐步扩大的原则,切实做好在试验区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项具体工作,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和科技发展。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试验区内若还有企业要求进行博士后试点,需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