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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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应


三十二应,是佛教中场用于形容观世音菩萨的专门用语,即三十二应身,指观世音菩萨为济度众生,根据其种类和根性所示现之三十二种形相。



何为三十二应


“应以何种身份得度者,即现何种身相为其说法,令彼解脱”。全称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在佛教文化中观世音菩萨的意思是“菩萨大慈大悲有求必应;苦难众生只要诚心 念诵观世音的名字,菩萨就能立刻“观”到这个人的声音并会马上前去拯救,给他解脱苦恼”。在我国观音名号的全称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 ”,简称“大悲观世音菩萨”。佛教中的“慈悲”有其特定的内容,“慈”指“与乐”,“悲”指 “拔苦”。大乘佛教认为观音菩萨为了广化众生经常要示现各种现象,称为“普门示现”一共有三十三种化身。

观世音为何要三十二应度生


迦叶当知,如来是诸法之王,若有所说皆不虚也。于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说之,其所说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如来观知一切诸法之所归趣,亦知一切众生深心所行,通达无碍。又于诸法究尽明了,示诸众生一切智慧。迦叶譬如三千大千世界,山川溪谷土地,所生卉木丛林及诸药草,种类若干,名色各异。密云弥布,徧覆三千大千世界,一时等澍,其泽普洽。卉木丛林及诸药草,小根小茎、小枝小叶、中根中茎、中枝中叶、大根大茎、大枝大叶,诸树大小,随上中下各有所受。一云所雨,称其种性而得生长,华果敷实。虽一地所生,一雨所润,而诸草木各有差别。迦叶!当知如来亦复如是,出现于世如大云起,以大音声普徧世界天、人、阿修罗,如彼大云徧覆三千大千国土。于大众中而唱是言:我是如来、应供、正徧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盘者令得涅盘。今世后世,如实知之。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见者、知道者、开道者、说道者,汝等天人、阿修罗众皆应到此,为听法故。尔时无数千万亿种众生,来至佛所而听法。如来于时观是众生诸根利钝、精进懈怠,随其所堪而为说法,种种无量,皆令欢喜,快得善利。是诸众生闻是法已,现世安隐,后生善处,以道受乐,亦得闻法,既闻法已,离诸障碍,于诸法中任力所能,渐得入道。如彼大云雨于一切卉木丛林及诸药草,如其种性具足蒙润,各得生长。如来说法,一相一味,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至于一切种智。其有众生闻如来法,若持读诵,如说修行,所得功德不自觉知,所以者何?唯有如来知此众生种相体性、念何事、思何事、修何事,云何念、云何思、云何修,以何法念、以何法思、以何法修,以何法得何法,众生住于种种之地,唯有如来如实见之,明了无碍。如彼卉木丛林诸药草等,而不自知上中下性,如来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谓解脱相、离相、灭相、究竟涅盘常寂灭相,终归于空,佛知是已,观众生心欲而将护之,是故不卽为说一切种智。汝等迦叶甚为稀有,能知如来随宜说法,能信能受,所以者何?诸佛世尊随宜说法难解难知。

三十二应分类


据《首楞严经》卷六载,其示现之相及应化因缘为:

(一)佛身应,若见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时,则于彼前应现佛身,而为说法。(二)菩萨应,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则于彼前应现菩萨身,而为说法。

(三)缘觉应,已断十二因缘者,缘断胜性,胜妙现圆,即于彼前应现缘觉身,而为说法。

(四)声闻应,得四谛空者,修道入灭,胜性现圆,则于彼前应现声闻身,而为说法。

(五)梵王应,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则应现梵王身,而为说法。

(六)帝释应,若诸众生欲为天王,统领诸天,则应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七)自在天应,欲界第五天,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八)大自在天应,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则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九) 天大将军应,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即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天王应,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即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一)四天王太子应,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则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二)人王应,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三)长者应,若诸众生爱为族长,受人尊重,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居士应,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五)宰官应,若诸众生爱治国土、管理邦邑,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十六)婆罗门应,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则应现此身,而为说法。(十七)比丘应,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八)比丘尼应,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九)优婆塞应,若有男子乐持五戒,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二十)优婆夷应,若有女人,五戒自居,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一)女主应,女主即皇后、王后。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二)童男应,若有众生不坏男根,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三)童女应,若有处女爱乐处身,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四)天应,若有诸天乐出天伦,则应现天身,而为说法。

(廿五)龙应,若有诸龙乐出龙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六)夜叉应,若有夜叉乐度本伦,即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七)乾闼婆应,若有乾闼婆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廿八)阿修罗应,若阿修罗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廿九)紧那罗应,若紧那罗,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卅)摩呼罗伽应,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卅一)人应,若诸众生爱乐人身,修人之行,即现人身,而为说法。

(卅二)非人应,非人即鬼畜之类。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则于彼前应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彼解脱。

菩萨在原文中为“独觉”,夜叉在原文中为“药叉”。此三十二应系菩萨以三昧闻薰、闻修、无作之妙力所得之自在成就。与《法华经普门品》所说之三十三身大同小异。

[《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十、《观音义疏》卷下、《法华玄论》卷十]

观音十六身?


若据近世发现,梵文的《法华经》中,又只有十六身了:佛身、菩萨身、缘觉身、声闻身、梵天身、帝释身、乾闼婆身、夜叉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转轮王身、鬼神身、毗沙门身、将军身、婆罗门身、执金刚神身。

这些应化身的多少出入,不过是传诵及翻译者之间的详简增损而已,于观世音菩萨的慈悲化现没有影响,各经所举,亦不过列其大略,实际上由于众生千差万别,可以随着时代不同、环境不同、品类不同,而作千差万别的身相来迎合众生、教化众生、救济众生。以上所举的三十二身,或者三十三身,或者十六身,仅是适应佛陀当时的印度社会而说,如果佛陀在今天的中国来说《法华经》,一定会加入更多的身分,也会减略几种身分的。因为,事实上的观音菩萨,乃是随类应化,无类不现,遍于尘沙法界。所谓法界,便是众生身心的类别,众生所处时间与空间的界限。观音便是遍于一切、平等救济的大菩萨,当然不能用有限的身份来概罗他所应机示现的身相了。可知,前面所说“千处祈求千处现,苦海常作度人舟”,所谓的千处,也仅是象征性的一个形容词,并非仅限于一千个地方求他,他就显现,多了一处求他,他便不现了。苦海也未必就在海中,而是象征众生生死之苦的如海无涯。佛经的文字,请不要用计算器来分析它,因其经义往往是在文字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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