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培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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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培育学


《森林培育学》是研究森林培育的理论和技术的学科,是林学的主要二级学科。森林培育是指从林木种子、苗木、造林到林木成林、成熟的整个培育过程,按既定培育目标,遵照自然规律所进行的综合培育活动。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和区域性都很强的特点。

《森林培育学》原来称为《造林学》。“造林学”这个词是从日文借用过来的,而日文的造林学又是从德文“waldbau”直译过来的(德文wald为森林,bau为建造的意思)。“造林”这个词虽然在中国沿用很久,但很多学者认为其词义不很贴切。因为“造”字在中文是从无到有的“制作”或“建造”的意思,这样就容易把造林理解为纯粹的人为过程,从而疏漏了依靠自然力来培育森林的内容。这是与“waldbau”的本意不符的,也是与国际上现在通用的英文名词“silviculture”的概念不符的。英文词“silva”意为森林,“culture”则有栽培或培育的意思。过去由于受前苏联造林学体系的影响,把人工林和天然林培育划分开来,把人工林局限在人工郁闭前的培育活动,把天然林培育划规《森林经营学》,并包括了《森林学》的部分内容。1977年在昆明召开的全国林业教学会议上,多数造林学者俞发感到“造林学”这个词的不贴切与内涵的不稳定搅在一起,建议在《造林名词》修改工作中,与国际通用名词接轨,把与英文“silviculture”相对应的名词定为《森林培育学》。在90年代指定学科分类方案中,把“森林培育学”正式替代“造林学”作为林学的二级学科。

“森林培育学”是涉及森林培育全过程的理论和实践的学科。它的内容必然包括基本理论问题如森林立地和树种选择、森林培育与培育、森林生长发育及其调控等理论体系,也包括培育过程中各个生产工序的技术问题,如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苗木培育、森林营造、森林培育几改造、森林主伐更新等实践技术。“森林培育学”是一门生产应用学科,它的发展必然是与森林培育事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的。

森林培育是把以树木为主体的森林群落作为生产经营对象,它的活动必须在生物群落与其生态环境相协调统一的基础上来进行。因此对林木为主的森林群落的本质和系统的认识以及对生态环境的本质和系统的认识就是森林培育必需的基础知识,尤其是树木学、林木遗传育虫、植物生理学、森林生态学等生命科学以及气象学、土壤学等环境科学,是提供基础理论知识的主要源泉。换句话说,学习“森林培育学”必须先学习有关的专业基础课,为“森林培育学”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在生命科学、环境科学及其交叉形成的生态科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森林培育学,在本质上是一门栽培学科,与作物栽培学、果树栽培学等处于同等地位。但与其他栽培学比较又有明显的特点:种类多、绿量大、面积广、培育时间长、培育目标多样、内部结构复杂、与自然条件的依存度大等等。因此,森林培育措施要更多地依据自然规律、依靠自然力,要更多地考虑目标定向和经营集约程度。培育的对象可以是天然林,也可以是人工林或天然人工结合形成的森林。森林培育周期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上百年一个很长的过程,因此,要有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针对培育过程的不同阶段,采取适合的技术措施。这些措施无外是通过遗传调控、立地环境调控和林分结构调控这三个方面,各项培育措施必须优化组合,配套协调,形成技术体系。按照森林培育的顺序过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种苗生产、森林营造、抚育管理和收获利用四个阶段。因此,长期以来,“森林培育学”在全国农林高等院校中,有的分成“种苗学”和“造林学”两门课程,有的分成“种苗学”、“造林学”、“森林经营学”三门课程。尽管2001年出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森林培育学”,但至今在部属林业院校中也没有统一。我校课程组充分考虑到长期沿用的教学模式,目前仍采用“种苗学”和“森林培育学”(森林营造与森林经营部分)。但实质上“种苗学”是“森林培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开教学有利于加强林木种苗基础工程,更好地发展森林培育。

“森林培育学”是林学专业的主干专业课,水土保持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这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充分了解造林事业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作用、国内外森林培育的先进经验和发展趋势,较好地掌握森林培育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重点熟悉不同林种、树种的培育技术,解决生产实践的各种问题,提高森林培育的科技水平和森林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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