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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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沪教委职〔2009〕3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2009-2013年)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适应上海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06〕10号)的精神,现就2009-201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形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和经济发达地区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新局面。

要坚持面向市场,面向经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促进学校增强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力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教学改革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遵循因材施教原则,突出教学过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推动理论与实践、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和学习做人与学习做事的结合。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进专业、课程及教材改革和建设,积极进行制度和机制的创新,继续完善教学的基本管理,大力推进教学保障条件的建设,实现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基本建立比较完整的专业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制定和实施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着力创建专业教学特色;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重点,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继续进行重点专业建设,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和规范,开展精品专业(点)、特色专业(点)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加强开发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

(二)提高校长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导力,基本形成规范科学的学校管理干部和教师培养机制。重点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着力提高校长教学改革领导力,掌握现代职业教育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手段和新方法。加强和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团队、“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和行业专家引领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学研究团队建设,造就一批在推进教学改革方面视野宽、理念新、领导力强的校长,形成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校。

(三)教学保障条件继续得到大幅度改善,基本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及学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政府调控、社会监督与学校自我约束相结合的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教学研究组织。健全管理干部、教师进修和继续教育制度,健全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素质结构,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继续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体系的建设,在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方面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努力促进开放实训中心可持续发展,提升面对社会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氛围,构建和谐校园。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

(一)突出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

1.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的要求,坚持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融入专业学习的各门课程,渗透到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各个环节,大力加强班主任工作,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别要强化以诚实守信、敬业爱岗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此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2.重视基本文化素质的培养。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功能定位,针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特点,培养学生具有基本科学文化素养、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主要文化基础课教学实施方案和分层教学指导方案,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和职业生涯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坚持就业导向,强化专业建设

3.组织学校制定和实施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方案。在本市基本完成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基础上,2010年上半年前,所有学校制订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5年工作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教育部新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经济、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现有专业设置及其布局结构,形成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纽带、延伸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并形成与专业建设有关的课程、教材以及教学实施方案,制订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基本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措施。

4.加强专业品牌建设。重新认定市重点专业,推动学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研究制定精品(特色)专业评价标准和评选办法,创建100门精品课程、80个左右特色鲜明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品(特色)专业(点);重点扶持有条件的学校按新的课程理念,再选择20个专业进行课程改革;依托职教集团探索中高职衔接的一体化课程方案,开发和完善相应的专业课程与教学标准等。

5.发挥课程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和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课改特色实验学校要强力打造一两个具有示范性的精品(特色)专业,创立专业品牌,彰显课改特色;进一步确定实验项目,承担实验任务;总结、交流、推广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经验。职业教育集团要充分利用中高职教育和校企结合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项目。

(三)加强校企合作,创新教学模式

6.健全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制度。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探索任务引领、项目导向、场景模拟等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依托行业、企业,实行课堂教学与岗位操作训练结合,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结合,学校教学与顶岗实习结合。建立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制度,制定兼职教师聘用新政策。进一步拓宽实习渠道,明确实习任务,规范实习管理。

7.推进教学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弹性学习制度等管理手段,建立更加有效的学籍管理制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特别是农民工子女通过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和顺利就业创造条件,及时总结交流实施学分制的成功经验。修订《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四)提高校长素质,优化师资队伍,抓好教研培训

8.完善师资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认真总结师资培训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多手段、多内容的师资培训体系。建立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重新调整和布局现有的师资培训基地,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模式,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教研组织、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和开放实训中心等在教师培训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并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若干规定》、《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五年规划》,启动校长教学改革领导力培训计划、百名“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和千名“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

9.切实加强师资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主旋律,创新培训理念和培训模式,大力开发新培训项目和新培训课程。校长培训要突出提高校长领导教学改革的能力,教师培训除了继续提升学历、教学基本理论素养、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环节控制能力等以外,重点进行理念更新、实践动手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养,积极探索企业培训教师的模式。继续搞好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工作。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定期下企业挂职锻炼,参与、承接企业产品和项目研发,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开发一批课程改革专业的教师培训包。

10.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完善教研网络,按专业大类调整、新建或重建专业中心教研组,聘任专业带头人和行业专家为兼职教研员,造就一支由行业专家引领、专兼职结合的科研型教研队伍。倡导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教师研修,探索以校为本、研训一体的教研模式,更新教研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在线教研和网上教学指导,扩大校际交流互动,加强“做学一体”和实践教学方法研究和指导。

(五)加强教学保障条件建设,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11.加强课程教材资源建设。认真贯彻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的精神,积极推广本市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的新理念、新成果,努力开创全市深化课程改革工作的新局面。按照教育部“专业技能课程教材实行国家与地方(区域)规划相结合”的要求,研究完善相关专业技能课程教材开发、编写、审定办法。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和市场运作的专业教材开发机制,加大课程资源建设力度,确保专业技能教材、实训教材的编写质量,尽快按专业形成课程完整的教材系列,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满足教学的需要。

12.推动教学改革成果与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中心,形成以课程为核心的资源库,汇集经典教学案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网络课程管理,充分调动学校开发网络课程的积极性,不断更新和丰富网络课程资源。推广多媒体仿真教学软件(仿真实训系统、网络教学平台等),创设虚拟实训环境,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水平。

13.继续开展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三项活动。继续认真搞好校本课程交流展示评比活动,鼓励学校开发反映专业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特色校本课程和实训教材,及时更新和拓展专业教学内容,分批评选出100门左右优秀校本课程。继续广泛开展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积极推进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系列研究课、示范课,推广“做学一体”典型教学范例,推动教师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继续组织好“星光计划”上海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尽快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的转变,构建常态化的多形式、多专业、多层面技能竞赛的新格局。

14.着力加强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修订调整《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实验)室装备标准》。优先完善学校重点发展专业的实训条件,两年内达到开放实训中心建设标准或专业教学标准关于实训(实验)室的设置要求;五年内分阶段基本完善其它相关专业实训条件。要注重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各专业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建立开放实训中心协作组织,重点强化开放实训中心为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的功能,并不断扩大与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的关联度。

15.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保障机制。强化质量监控,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考核学校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建立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的跟踪调查,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学校要强化质量意识,重视过程管理,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性人才培养与需求预测服务系统。制定新设专业的评估标准,严格新专业设置备案和新设专业的例行检查制度。组织教学督导队伍,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构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