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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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人民法院


上街法院内设机构共11个,分别为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多年来各部门紧密团结密切配合,为辖区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54人,在人员少、装备不良的情况下,该院从加强管理入手,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效率,一是以政治处、纪检组为龙头,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以立案庭和审监庭为重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确保案件质量。三是以办公室为先导,加强后勤保障服务的管理,为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由于三项管理配合好、协作好,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该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给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民商事审判在搞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成立了假日法庭和社会巡回法庭,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实现了执法与普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制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审判一方面搞好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搞好非诉行政工作,维护政府权威。立案庭在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的同时,不断从源头上提高效率,并推出了两牌催办制和三卡制,加强对案件的审限监督和流程管理。该院执行局最近还推出了十二项执行工作制度,力克执行难,这十二项制度是: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告知制度、公告督促制度、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举报制度、案件审计制度、听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换员制度、研究、汇报、监督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和和解中止终结制度,通过推行这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缓解了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