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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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人民检察院


上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负责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接受群众的控告、举报,并自行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渎职犯罪;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审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位于百官街道江扬路666号,全院下设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行政装备技术科等11个科室,现有在编干警70人。

近年来,我院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强化检察职能,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等大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文明办案文明,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部门,加强联系,增强服务大局观念,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和自身廉政教育,严肃纪律,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廉洁自律承诺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42项制度,促进了执法执纪的公正廉洁,树立了检察关良好形象。

当今世界,科技突飞猛进,因特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建立了上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我们希望您在这里能了解我院检察工作情况,控告、举报违法犯罪,获得法律咨询,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们诚挚地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院检察工作不断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