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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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此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不得挪作他用。各招生单位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录取。

各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结构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同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等五个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关要求,招生计划对五个自治区予以适当倾斜。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高校(科研院所)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考生采取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报名方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考生不能在全国普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确定计划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