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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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达县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原县名。

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212号】批复批准设立:

设立生达县。辖昌都县的面达区、江达县的生达、德登、字嘎、西邓柯4个区和该县新划的白玛区。县人民政府驻生达公社,由昌都地区管辖。

1986年,县人民政府驻地改名生达乡。但生达县始终没有实际设立。

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发54号】批复,批准撤销生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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