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网上学习培训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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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网上学习培训管理的通知


十教字[2009]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精神 , 结合我市实际 ,为充分依托《中国教师行动网》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和强大的管理平台功能,构建“以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为依托,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培训为重要手段”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网上学习培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培训观念,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的组织领导

远程培训形式,能够利用先进的网络和数据库技术,优化培训管理,丰富学习资源,缓解工学矛盾,降低培训成本,极大地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远程培训作为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承担着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是联系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优秀的管理员、辅导教师和中小学校技术支持人员团队,加强其管理和考核。为了推动全市教师网络培训的健康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杨国顺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西庆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席家焕 市教育局调研员

成员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长乔星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任肖正基、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副科长贾太珍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各学校校长组成。

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网上培训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由市继教中心(中国教师行动网十堰工作站)和县市区工作站分工负责。十堰站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发布全市网络培训课程计划和学年度教学计划;对县市区网络学习、学分登记、辅导团队建设等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市直学校网上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工作站根据十堰站发布的培训课程计划和学年度教学计划,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辅导工作。对乡镇、学校网络学习、学分登记、辅导团队及网管队伍建设等进行检查、督办,认真总结成绩、推广经验。在开展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单位还要积极探索,努力创造条件,抓好地方资源开发和校本资源建设。

2、加强教师网上学习培训的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级工作站要强化教师网上学习的辅导工作,定期对辅导教师的作业批改、网上答疑、课程评价进行抽查,开展优秀辅导教师评选工作,为辅导教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建设一支高质量的网上学习辅导团队。市、县工作站要不定期对教师网上培训进行检查督办,督促教师按要求完成网上培训任务。要加强网上学分管理及校本学分登录工作。每学年学习期末及时将网上学习学分和校本学习学分汇总,公示上报。要严格按照《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2008年—2012年学分管理登记办法》(十教字[2008]37号)要求,在每学年8月底前完成网上培训学分、校本研修学分及其他集中培训学分的登录、汇总、上报工作,过期网上登录系统自动关闭。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市、县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

3、为了确保教师行动网正常运转,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各县市区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向中国教师行动网缴纳一定的上网费。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