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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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词语信息


市长 (Mayor,出自拉丁文māior,“较大的”的意思):

1.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

2.城市的行政首长,市的第二领导(第一领导为市委书记)。视其所在市的级别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级别,一般的:正处级(县级市,如章丘市、昆山市),正厅级(地级市,如郑州市、合肥市),副部级(副省级市,如济南市、广州市),正部级(直辖市,如北京市、上海市)。

职称介绍


市长,是近代一个城市最高职位官员的职称。

在许多政府系统里,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最高行政长官、或为一个仪式的的职务。市长这个名称在全世界各个地方依据当地的法律有不同职责和权力,也因各个地方而有不同意义。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职责是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不过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驻的市委书记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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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市长:暂时代理市长行使市长基本权利。

未经人大选举任命称为代市长

当前市长任期一般为三年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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