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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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9号)、浙江省《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8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结合温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大力实施“六城联创”,推动以“三分三改”为核心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建设城乡统筹保障有力、基础设施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整体推进、社会秩序安全平稳、农民文明素质优良、社会风尚积极健康、生态环境达标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到2021年,力争全市省级以上文明镇(乡)达45%,文明村(农村社区)达10%;市级以上文明镇(乡)达60%,文明村(农村社区)达20%。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文明素质提高工程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采取宣讲小分队、报告会、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改革开放成果教育,帮助农民掌握创新理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大众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宣讲国情、农情、支农惠农政策等,引导农民支持以农村“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统筹工作,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开展礼仪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养成教育。表彰和宣传道德模范、感动人物、平民英雄、文明之星等典型,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民道德标准、“八荣八耻”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

2、加强农业知识实用技能和管理人才培训。制定农民职业培训规划,落实培训计划,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受训农民共同承担的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开办农村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农民课堂、网络培训、科技讲座,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加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农家乐经营人员、农产品购销经纪人、农村科技服务人才、农村社区服务业经营者等方面实用人才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水平,增强创业致富能力。5年内培训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

3、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照有活动、有专人、有制度、有经费、有阵地“五有”标准,集聚整合人才、资金、活动、场所等资源,深入实施励志成长、知荣明耻、读书成才、实践育人、阳光心灵、净化优化“春泥计划六大行动”。按照三区两市以总行政村(社区)40%,其它县20%的速度,推进“春泥计划”百千工程,到2014年“春泥计划”在全市行政村(社区)普及率达100%。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加快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到2015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全市乡镇普及率达到20%以上。扎实推进阵地、精品、绿网、净化、帮护“五大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取缔“黑网吧”,消除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确保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黑网吧、违法文化产品查处率达100%,并呈逐年下降势头。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到2015年建成未成年人优秀阵地200个。坚持每年为未成年人办“十件实事”,深入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等帮扶结对活动,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结对率达85%以上。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大力实施农村环境优化工程

1、实施村级组织设置改革行动。在城市建设“1650”框架下,按照“以人为本、双轨运行、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的基本原则,以“转、并、联”为基本改革路径,实现“农村管理社区化”的基本目标。以“全市建立800个左右农村新社区”为基准,按照“地域相邻、功能相近”的要求,实行“一乡一规划、一县一规划”,以2-3公里左右半径或2-4千户、1万人左右或村数3-7个进行规划联合,设立联居组织。按照“重在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联居党组织、联居管委会、联居监委会、联居综合服务中心。坚持“上放下提”的原则,逐步撤销乡镇撤扩并后设立的办事处,将有关部门、乡镇和行政村原有的党员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的公共管理、服务职能集中到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构建集农林科技、民政服务、社会保障、咨询代办、司法服务等各项工作内容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着重建立联居组织协商议事、村干部日常管理、社区服务等规章制度,重点完善综合协调、民主管理、服务群众和共建互助等“四大机制”,切实强化农村社区的实体功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

2、实施美丽乡村行动。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主平台,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百家升级工程”,调整乡村工业产业结构,实施“农家乐加快发展与提升”工程,发展生态产业,实现农村产业美。实施“农村建设节地工程”,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优化人居布局,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乡村集聚布局美。深化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到2015年所有乡镇建有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6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以上;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绿化,建立农村卫生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理,落实“门前三包”、“河前三包”,实现乡村环境洁化绿化美。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3、实施文明乡风建设行动。根据农村社会风气需要,建立文明乡风宣传教育组、文明乡风评议组、文明乡风督导组,修订完善乡规民约,做到责任分工明确,机制科学完善,制度约束有力。广泛开展以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法制和改陋习为主要内容的“四讲一改”活动,深化“文明乡村健康行动”,实施健康文化普及、健康家园优化、健康娱乐活动、健康乡风倡导四大行动,着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召开乡风评议会、恳谈会、座谈会,引导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变婚丧大操大办的不良习俗,反对封建迷信,远离黄赌毒,消除邻里矛盾,自觉弘扬勤劳节俭、诚信谦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大力推进先进文化培育工程

1、推进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面向农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加快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建设,加强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互联网等公共文化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加速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设立农村社区文化中心,落实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为农民参与和享受文化生活建立优质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家书屋按照“1+2+X”模式实施,到2012年建成农家书屋2400个。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

2、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集市,大力开展健康文明的节日民俗活动。深入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示范户创建,培养一批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的农村文化企业。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建立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逐步完善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体育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功能区。

3、推进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审批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签订经营单位守法责任书,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企业经营、文化产品生产责任制。加强文化经营全程跟踪、管理,掌握动态,搞好服务、监督,落实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的查处力度,预防并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有效维护农村文化市场稳定。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传播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突出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经营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中国移动温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温州分公司,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大力深化农村文明创建工程

1、深化文明县(市、区)和文明县城(城区)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的思路,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城区)创建工作,推广创建经验,打造创建品牌,切实做好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廉政建设等工作,深化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瑞安市创建浙江省文明市,鹿城区、瓯海区、乐清市、平阳县、洞头县、文成县、泰顺县等地创建浙江省文明示范县城(城区),龙湾区、永嘉县、苍南县等地创建浙江省文明县城(城区)工作,到2015年力争创成文明县(市、区)1个、示范县城(城区)2个、文明县城(城区)8个。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功能区。

2、深化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彰显典型,面上铺开,巩固提高,民创民享”的思路,以文明乡镇创建为枢纽,文明村创建为纽带,文明户创建为基础,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示范村”、“文明示范街”、“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户”、“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文明村镇(乡)创建基础。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及时把握文明村镇创建情况,推广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文明村镇(乡)创评机制,把“六城联创”、“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村级组织“转并联”、“两无两化”、农村换届选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文明村镇(乡)创建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妇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3、深化“双千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围绕“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的目标,整合城乡、单位、行业等创建优势资源,着力在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促进农村乡风文明、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等方面下功夫,促进优势互补,互助共进。围绕村级组织“转并联”、“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春泥计划”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引导农民投身“六城联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围绕结对共建的“六有”标准,着力完善结对共建机制,丰富结对共建内涵,规范结对共建活动,提高结对共建质量,真正推进农民素质提升、文明风尚传播、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各级文明创建单位尤其是市级以上文明创建单位,要带头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到2015年,市县两级“双千结对”数达到1500对。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千百办,各文明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4、深化农村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以“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和培育“好心、好人、好事、好风气”为目的,以农村高龄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志愿服务项目,力求实行“三个转变”,即在对象上从党员、干部、青年志愿者向全社会转变,特别向中老年志愿者发展,在活动时间上从阶段性向长期性、常态化转变,在组织形式上从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团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精神文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把本单位日常工作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扎实推进。为有效落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乡镇(街道)要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干部。

(二)建立健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创优争先”、“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各地、各部门考绩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激励和扶持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我市经济比较发达,社会资本比较充裕、民营企业多的有利条件,整合资源,探索多渠道投入方式,鼓励社会各类组织、企业和各界人士参与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