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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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




图书信息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第1版 (2009年5月1日)

平装: 254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32

ISBN: 7510900026, 9787510900020

条形码: 9787510900020

尺寸: 20.6 x 14.6 x 1.2 cm

重量: 281 g

作者简介


周道鸾,1930年生,湖南省津市市人,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组顾问、法官法起草小组成员、法院组织法修改小组负责人。1998年退休后继续关注并从事司法改革问题研究,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修改小组、法院组织法修改小组顾问。独著、主编《司法改革与司法实务探究》等涉及司法改革方面的著作10余部,发表《法院改革三十年》等有关司法改革方面的文章40余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年被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组委会评选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内容简介


《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1978-2008)》的最大特点是真实性。它从一个侧面见证了人民法院改革的历史进程,谨以此书纪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人民法院的改革取得了重要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开展。

作者在法院工作40年,对司法工作怀有深厚的感情。1987年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后,由于工作关系,直接参与了司法改革工作的调查、论证和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及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1978-2008)》主要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撰写的有关司法改革方面的文章工6篇,内容涉及死刑制度、法官制度、司法解释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少年法庭制度改革、裁判文书改革、罪名规范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的法律地位等。这些文章既是作者亲身经历的司法实践的总结,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真实记录,因而

目录


写在前面

法院改革三十年

人民法院在改革中不断前进

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走过的历程

新中国司法解释工作的回顾与完善司法解释工作

的思考

充分发挥最高法院审委会的作用

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几个问题

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法官法的制定与修改

罪名规范化的由来及其发展

见证中国刑法十年

附:十年磨一剑——访《刑法罪名精释》主编之一周道鸾教授

展示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我所经历的裁判文书改革

中国少年法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苏、沪少年法庭制度调查报告

广州有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广州少年法庭工作考察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

的合法权益

从立法上明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的法律地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调查

法的阶级性不容否定

附一:我的退休生活

附二:周道鸾教授有关司法改革著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