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生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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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生产理论




四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类型划分理论之一。依据研究资料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一、含生态生产之“四种生产理论”


刘思华先生认为:“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生态经济科学工作者就开始从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活动的宏观角度,对以人为主体的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最基本的生态经济关系,及其现代经济社会全面的总的生产过程进行全面考察,明确提出并初步论证生态经济系统实际运行的理论模式,这就是四种生产理论模式,即人口生产、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生态生产。”

二、含社会关系生产之“四种生产理论”


复旦大学哲学系孙承叔教授认为:“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是一种有机体,它是四种生产的统一,即物质生产、人类自身再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关系再生产,物质生产并不是唯一的基础,而且物质生产也不能离开其他三种生产而孤立发展,这是一种只能在观念中分开,而不能在事实中分开的过程。”孙教授在文中分别对这四类关系做了详细论证,有特色的是提出了“社会关系再生产”,并论述了其马克思理论依据。上海大学哲学系陈新汉教授认为,马克思把全面生产理解为人类活动的“类特征”,具体地指以下三类:“生活的生产”(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的生产)、“精神的生产”和“社会关系的产”。细算起来,也包括四种生产。蔡成效在《社会关系生产和社会生产系统研究》一文中也探讨了“社会关系生产”,认为:“社会关系生产同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一样,是社会生产客观地存在着的一个方面,并与其他三种社会生产辩证相联;任何一个社会的生产,都是一个基于物质生产而由社会关系生产直接决定的社会生产系统。其中,人口生产是根本,物质生产是基础,精神生产是引导,社会关系生产是命脉。只有坚持‘四种生产辩证统一’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确保一个社会的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三、“全视域分析观”和“全链条分析观”


对于“四种生产理论”,刘国涛教授认为:将人口、物质、精神和社会关系全部归为“生产”之结果,是以广义“生产”为视角,以“生产类型化”为逻辑层次工具所做的同一视阈(即全部以“生产”为视角)下的全面性、系统性分析,好似在单筒显微镜下看全社会,可称之为“同一视角下的全视阈分析”。按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统理解,把握社会历史发展中最具革命性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类矛盾,并使这两类矛盾通过“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基础”关联在一起,则好似在“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一“链条”上对生产涉及因素所做的分析,是一定逻辑顺序范畴中的分层次分析。我们可称之为“同一链条上的分层次分析”。前述两种分析方式各有特色。但是,可能是深受过去本人已接受理论的影响,不太赞同将精神、社会关系纳入生产层面。因为其打破了已有理论的概念及逻辑体系,而且缺少逻辑层次,不利于分析、判断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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