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道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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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道教协会


绥化市道教协会是绥化道教界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史明洁任会长。

绥化市道教协会会址设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慈云观内。

绥化市道教协会以“回归自然、和谐社会、从我做起”为发展理念。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协助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兴办道教事业,弘扬道教教义,传扬道教文化;继承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加强道教自身建设,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团结社会各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2010年12月,绥化市道教协会被评为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绥化市道教协会的任务是:

(一)依法维护绥化市道教徒、道教团体、道教活动场所、道教文化教育机构及道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道教组织和道教徒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二)提高道教徒爱国主义觉悟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加强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时事政策的学习。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三)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道教教务活动,制定教制教规和具体管理办法,促进道教 活动正常化、规范化;

(四)加强对绥化市各道教团体、宫观和组织教务指导和管理,协调关系,促进团结,支持各道教团体办好教务。督导各道教团体、宫观搞好管理和自身建设,严肃戒律,纯正道风,学修并进,提高道教徒整体素质;

(五)继承发扬道教优良传统,支持兴办道教自养服务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促进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六)兴办道教教育事业,积极培养道教人才;

(七)组织指导传戒、授箓等道教教务活动;

(八)开展道教文化研究,整理道教典籍、文史资料、影音资料,编印和发行道教出版物,弘扬道教文化;

(九)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好道教文物、建筑、古迹及宫观环境;

(十)积极开展同与其他道教界的交往与联谊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团结合作,促进道教事业的发展和祖国统一;加强与其他宗教界的友好往来,促进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