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十八站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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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十八站遗址


位于大兴安岭山脉东麓,黑龙江支流呼玛河右崖二级台地,塔河县十八乡境内,旧石器晚期遗址,距今约2万多年,现已列为黑龙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十八站遗址是在我国最北部地区首次发现的旧大石器朝代遗址,也是我省唯一的一处。此遗址在嫩—漠公路东西14公里范围内,采掘出土了1070件以船形石为代表的打制石器,以5至10厘米的中小型石器为多,埋藏深度在0。3米至3米之间,各种旧石器类型和加工技术与华北地区出土的古代文物有密切的联系。它的发现对研究原始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1982年6月在三个遗址处,分别设置了高1。4米、宽0。9米、厚0。12米石碑,石碑北面刻有112字的文字说明,简要记录了遗址的发现、挖掘时间以及出土文物的件数和遗址发现、挖掘的重要意义等。

这里出土的刮削器、尖状器、石叶、石片和石核等1070件,地质年代属于更新世晚期,距今约一万二千年前。出土的这批石器,在器形、风格、大小等方面,与北京周口店及河北阳原虎头梁遗址出土的石器颇相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