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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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中心简介


台州市陆生救护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专门从事陆生野生动物救治、救护的公益机构,主要工作是接收救治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台州市林业局林政处负责救护中心工作。救护中心地址在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设在台州市达秀野生动物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内。目前,救护中心设有办公室、抢救室、观察室、档案室、标本室、室外救护饲养房,配备了麻醉枪、发电机、办公设备、数码相机、摄像机、医疗器械、动物铁笼等,建立了宣传橱窗。

本中心自成立至2004年底,已受理救护72件,各类保护动物145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9只,放生71 只。中心在开展救护动物的同时,通过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网站、野生动物标本展览咨询、向社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救护中心的成立与正常运作,有力地促进和规范了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促进了我市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工作职责


本救护中心是专门从事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的公益机构,主要工作是接收救护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一、救护受理。分上门受理、送交受理。主要渠道有:

1、各有关单位和群众报告、送交的受伤、体弱、迷途、受困、受惊吓的陆生野生动物。

2、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移交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3、执法机关依法查处移交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对受理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抢救医治和检疫防疫处理。

三、对救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护理、观察、喂养、恢复。

四、妥善安置救护的动物。安置途径有:

1、将救护治愈的野生动物,选择适宜的地方放生。无条件放生的送交有关单位或由本中心饲养。

2、将无条件救护的动物移送有关单位。

3、将救护死亡的动物制成标本,用于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教育。

五、通过网站、标本图片展览咨询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六、进行野生动物的有关科学研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