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脱毒甘薯发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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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脱毒甘薯发展工作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8〕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建设30万亩脱毒甘薯基地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08〕28号)要求,为大力发展我县薯类产业,积极建设生物能源材料基地,县人民政府计划实施3.85万亩脱毒甘薯基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脱毒甘薯任务的完成,成立县脱毒甘薯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管礼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令狐克平 县农办主任

陈守坤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车东阳 县发改局局长

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江旭东 县畜牧局局长

李仁学 县国土局局长

李明德 县经贸局局长

翁和平 县供销社主任

周红卫 县农机局副局长

成绍秋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陈守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抽调专人办公,负责全县甘薯基地规划、制定工作方案、生产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各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规划实施范围

基地规模3.85万亩,规划在11个乡镇实施。其中:新站镇5000亩;高桥镇、坡渡镇各4000亩;小水乡、夜郎镇、天坪乡各3500亩;松坎镇、木瓜镇、羊磴镇、水坝塘镇、狮溪镇各3000亩。

三、有关要求

(一)全县甘薯基地建设工作由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农业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制定我县甘薯基地建设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各基地乡镇在规划甘薯种植任务尽量选择在公路沿线、交通方便的地带。具体规划的村组、面积要实行造册登记,并于11月21日前报送县农业局。

(三)该项工作纳入2009年春季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评,请各基地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