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理论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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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理论创立


投票理论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浮现成为学术界的一门研究领域[2]。让-查理斯波达(Jean-Charles de Borda)在1770年提出了波达计数法来选举法国科学院(Académie des sciences)的成员。他的制度被马奎斯孔多塞(Marquis de Condorcet)所反对,孔多塞另外发明了一种成双比对法。孔多塞的方法成为了今天的孔多塞制。

波达和孔多塞通常被视为投票理论的创始人,不过最近的研究则显示哲学家雷蒙卢尔(Ramon Llull)早在13世纪便以发现波达计数法和孔多塞标准,记载了这些发现的手稿一直到2001年才被发现。[3]

在18世纪后期,与选区划分有关的议题也开始被研究。由于美国宪法规定众议院必须依照各州的人口分配议席,但却没有指定如何分配,因此开始了针对如何公平划分选区的研究[4]。亚历山大汉弥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托玛斯杰弗逊、和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等政治家都提出了各种解决方案。一些美国的分配方式后来也在19世纪的欧洲运用,用以在新的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里划分议席。

单记可让渡投票制在1855年由丹麦数学家卡尔安德烈(Carl Andræ)发明,英国的索玛斯黑尔(Thomas Hare)也在1857年发明了这种制度。1856年的丹麦选举和1896年的塔斯马尼亚都采用了单记可让渡投票制。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在20世纪初期于欧洲出现,用以选举立法机构议员,第一个采用的是1900年的比利时。从那时开始,几乎每个民主国家都采用了比例制或半比例制的方法,除了英国的前殖民地例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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