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森纳协定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瓦森纳协定




简介


《瓦森纳协定》又称瓦森纳安排机制,全称为《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 (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 on Export Controls for Conventional Arms and Dual-Use Good and Technologies),目前共有包括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40个成员国。尽管“瓦森纳安排”规定成员国自行决定是否发放敏感产品和技术的出口许可证,并在自愿基础上向“安排”其他成员国通报有关信息。但“安排”实际上完全受美国控制。当“瓦森纳安排” 某一国家拟向中国出口某项高技术时,美国甚至直接出面干涉,如捷克拟向中国出口“无源雷达设备”时,美便向捷克施加压力,迫使捷克停止这项交易。

历史沿革


随着前苏联1991年解体,1994年4月1日,“巴黎统筹委员会”(简称“巴统”)正式宣告解散。

冷战结束后, 包括“巴统” 17国在内的28个国家于1995年9月在荷兰瓦森纳召开高官会议,决定加快建立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资及技术出口控制机制,弥补现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作控制机制的不足。

在美国的操纵下,1996年7月,以西方国家为主的33个国家在奥地利维也纳签署了《瓦森纳协定》(简称“瓦协” Wassenaar Arrangement),决定从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控制清单和信息交换规则。与“巴统”一样,“瓦协”同样包含两份控制清单:一份是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清单,涵盖了先进材料、材料处理、电子器件、计算机、电信与信息安全、传感与激光、导航与航空电子仪器、船舶与海事设备、推进系统等9大类;另一份是军品清单,涵盖了各类武器弹药、设备及作战平台等共22类。中国同样在被禁运国家之列。

性质与宗旨


“瓦森纳安排”是一种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集团性出口控制机制。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成员国间的信息iQ报制度,提高常规武器和双用途物品及技术转让的透明度,以达到时常规武2e和双用途物品及相关技术转让的监督和控制。 “安排”声称不针对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不妨碍正常的民间贸易,也不干涉通过合法方式获得自卫武器的权力,但无论从其成员国的组成还是该机制的现实运行情况看,“安排”具有明显的集团性质和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特点。

成员


“瓦森纳安排”现有33个成员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英国、美国(以上17国为原“巴统”成员国)、阿根廷、奥地利、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芬兰、匈牙利、爱尔兰、新西兰、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斯洛伐克、韩国、瑞典、瑞士,乌克兰。

总部


“瓦森纳安排”秘书处设在奥地利维也纳。

参加标准


“安排”规定,申请加入“安排”的国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为武器或工业设备的生产国或出口国;二是遵守三大防扩散集团性制度(“核供应国集团”、“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和“澳大利亚集团”)的不扩散政策,控制清单或准则,并遵守三大公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三是实行完全有效的出口控制制度。

运行机制


“安排”成员国对控制清单上物项的出口实行国家控制,即由各国政府自行决定是否允许或拒绝转让某一物品,并在自愿基础上向“安排”其他成员国通报有关信息,协调控制出口政策。信息交换仅限于向非成员国的出口,成员国间的贸易无需通报。“安排”将控制物品清单分为军晶清单、双用途物品及技术清单两部分。 “安排”规定,成员国同意相互通报关于转让的许可与拒绝佰息。一国通报拒绝转让某一项目不意味着其他成员国有拒绝类似转让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成员国批准了一个转让许可证,而过去三年中另一成员国曾拒批与此项目“基本相同”的转让,该国有义务在60天之内(最好在30天之内)向其他成员国作出通报,但“安排”其他成员无权否决此项交易。“安排”对交换的信息予以保密,井视同享有特权的外交通讯。同时,“安排”;规定,各国对同意转让或拒绝转让项目的通报建立在“自行全权决定”的基础上,所有措施均由各国自主决定执行。

全会


“安排”成员国定期举行会议,审查受控项目清单.考虑协调促进发展有效出口控制机制的努力,并讨论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安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由各成员国逐年轮流担任会议主席。”安排”内部实行协商一致的原则。2003年12月 10―12日,“安排”在维也纳举行了第九次全会,就加强对便携式防空导弹进行控制达成协议,并对控制清单进行了修订。“安排”现任主席国是阿根廷。

简要内容


欧盟实施《瓦森纳协定》,主要体现于2000年6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1334号法令”。该法令详细列举了军民两用品和技术清单,以及武器清单,其基本内容与“瓦协”的清单没有太大差别。在军民两用品和技术清单方面,该法令涉及到核材料、技术与设备;新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和有毒物品”;材料处理;电子;计算机;电信和“信息安全”,传感和激光;导航与电子;船舶;推进系统、航天器及其相关设备等共10大类。这项法令后来经过多次修订,目前成为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的主要“指导性文件”。

同中国的关系


中国不是“安排”成员。2004年4月,中国与“安排”在维也纳举行了首轮对话会。

对中国的影响


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以及成立“瓦森纳安排”,对中国的发展具有深层次的影响,即大大阻碍了中国加入全球生产体系。全球生产体系的实质是,生产活动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跨越国界的布局,而是多个企业之间生产经营行为的全球一体化。

全球生产体系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对世界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对于各个国家来说,参与全球生产体系可以带来两大好处,一是进入世界市场,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二是实现经济水平升级。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也是参与全球生产体系面临的两大主要问题。因为参与全球生产体系的企业,需要进行两方面联系:一是产品的营销,二是产品的研发、设计。而在这两方面,尤其在技术和信息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居于主导地位。

近年,中国半导体产业迅速发展, 但是其半导体产业还只是停留在制造阶段,因为缺乏核心技术。2003年中国半导体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亿人民币,总销售额达2074.1亿人民币。而2003年“英特尔”公司全年的营业额就合人民币2498.3亿元。不仅如此,2003年“英特尔”公司的纯利润56亿美元,利润率达到18%,而中国的半导体市场的利润率只有3.7%。这因为我们很少掌握核心技术,只是停留在制造业阶段,核心技术都得用“英特尔”和“超微”,利润都被“英特尔”这些掌握了核心技术的公司赚去了。

90年代中后期中国投入巨资发展的908和909工程,受到美国、日本等国在设备、技术出口管制方面的限制。华晶、华虹等到国际市场采购设备都先后遭遇到了“瓦森纳安排”的限制。

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华出口管制,使得中国半导体设备制造业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2-3代的差距,落后国际先进水平10年左右。而这也极大妨碍了中国在半导体价值链生产中的水平升级。

半导体产业的问题,只是中国参与全球生产体系时,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出口管制而出现困境的一个缩影。在计算机、航天等诸多产业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在21世纪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依存的时代,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已经没有多大实质意义,已经成为改善中美关系的重大障碍。

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来华访问时,提出要加快取消对华技术出口管制的进程。美国政府不仅提出保证,而且更要有实际行动,这一实际行动就是不再阻挠中国加入“瓦森纳安排”。我们也将希望美国以外的“瓦森纳安排”国家,看清形势,摆脱美国的控制,大胆批准中国加入。这样,中国会大大增加其影响力,并发挥自己的特殊贡献。

相关分词: 瓦森纳 瓦森 森纳 协定